

1月13日,漯河市政府组织评估组对舞阳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语委副主任徐长来,市教育局局长、市语委副主任章光普,市教育局调研员吕登峰,副调研员高伟玲,舞阳县常务副县长盛阳光,舞阳县副县长、县语委主任罗伟民出席了汇报会。
徐长来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全党代表大会报告的形式对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语言文字工作在我国“五位一体”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我们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高度重视。评估组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练运用评估细则,按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自觉反对“四风”,用实际行动维护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章光普主持会议,并就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语言文字工作是社会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继续坚持“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希望舞阳县借此契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形成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通过认真、细致、严格的评估,评估组认为:舞阳县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河南省实施办法,机构健全、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逐步形成了“政府负责、语委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城镇居民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明显增强,应用水平显著提高。舞阳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至此,漯河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圆满结束,提前完成了省政府的任务,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漯河市语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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