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教育督导室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督导检查
2017-01-06 15:39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为推进许昌市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工作,确保许昌县、禹州市、鄢陵县2017年顺利通过省、国家评估验收,12月15日至30日,许昌市教育督导室联合教育局相关科室人员和市督学组成督导组,对许昌县、禹州市、鄢陵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分两个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随访座谈的方式,随机抽查中小学校78所(其中小学36所、初中42所),教学点6个,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对学校设置与班额、校舍建设、设备设施和场地、教师与经费、质量与管理等五个方面21项相关内容进行逐一核查。
督导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许昌市教育督导室将两个小组反馈的问题汇总后,对三个县(市)将统一召开反馈会并下发整改通知。
(许昌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