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着力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
强化集体决策 规范决策执行 完善民主监督 严肃追责问责
2017-01-03 16:27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2014年,河南省委提出着力构建“4+4+2”党建制度体系,民主集中制就是其中要在县级以上机关着力建立健全的四项基础制度之一。自2015年12月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河南科技大学确定为“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示范点”建设单位以来,河南科技大学高度重视示范点建设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督查督办工作重点,予以实施。按照省委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工作要求,经过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学校研究出台《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工作的意见》两个纲领性文件,并专门成立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责任领导统揽负责、牵头单位协调组织、责任单位主动参与、各级干部认真履职的统筹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好示范点建设的宏观安排和组织领导,不断推进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全面深入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切实把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强化集体决策,提高民主集中制科学水平
集体决策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毛泽东同志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高校的发展涉及学科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等各个方面,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在议事和决策时,就要注重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注意发挥班子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注意发挥职能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注意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才能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集思广益,从而形成科学、正确的决策。学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不断强化集体决策制度和集体决策会议制度的建设,强调凡属工作中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通过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会议制度,集体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完善了《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将“重”细化分解,将“大”量化分档,并明确决策酝酿、集体决策和决策执行、监督检查等程序和要求。完善了《党政工作制度》《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党委常委会制度》《校长办公会制度》《党委书记办公会制度》等学校党政工作五项制度,从顶层设计上进一步规范和严格了校领导班子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的组织行为,切实促进了校党委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和学校议事决策的规范。完善了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处务会议制度等文件,为各单位各部门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和科学决策机制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和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确立了制度规范。
二、规范决策执行,保障民主集中制高效运转
执行集体决策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关键。毛泽东同志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一文中指出:“什么东西只有抓得很紧,毫不放松,才能抓住。抓而不紧,等于不抓。”高校领导干部,只有强化集体决策的贯彻执行,狠抓决策落实,才能切实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执行决议不严肃等问题。学校注重充分发挥制度效能,对集体决策事项,持续强化目标管理和考核,通过采取随机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校属各单位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依照《党群部门任期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和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求,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分工要求和完成时限,提高决策执行与推进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在决策执行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办法》《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督办制度》,提高决策执行效率,督促责任单位切实把工作抓到位、抓到底、抓出成效。通过科学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日常跟踪考核工作,完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充分调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完善民主监督,筑牢民主集中制群众基础
强化民主监督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保障。邓小平同志说:“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而这个集中,总是要在民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正确地实现。”对于高校而言,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在广泛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才能使高校在制定各项制度和作出决策前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各项制度和决策反映广大教职工的利益和要求。为此,学校大力实施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决策执行、决策推进的民主监督。注重加强党内民主监督,通过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党支部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健全落实基层党委会和党代会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通过贯彻落实《学术委员会章程》《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加强校院两级学术组织在参与重大学术事项论证、决策和执行中的作用。积极拓展民主监督渠道,切实发挥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和各民主党派作用,通过贯彻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巡视制度实施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各基层单位教代会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依据共青团章程、学生会章程、学生社团管理规定,进一步拓展了学生参与校务管理、发挥监督作用的渠道。通过建立和完善党外人士情况通报和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协商和监督作用。通过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和调查研究制度,拓宽建言献策渠道。通过做好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发扬校内民主,保障师生监督权利。
四、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民主集中制压力动力
追责问责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保证。习近平同志指出:“考察领导班子,要看班子日常运转和决策执行情况,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行为表现如何,不能简单进行结果性评价。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和个人,要追究责任。”高校只有加强追责问责,才能促进集体决策的正确执行和落实。学校不断改进和完善落实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发挥追责问责震慑力度。依据《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处级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按照单位和部门的工作实际,科学界定调研失误、决策失误、执行失误的责任内容,细化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适用范围,明确责任追究的认定标准、执行程序和问责内容。重点针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决策、事后应通报而不通报,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执行决策时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等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法有序的原则,坚决落实责任追究。
民主集中制,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的制度。除了学校层面健全民主集中制制度体系外,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全校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同样围绕决策、执行、监督和问责等民主集中制制度体系的四个环节,深入进行了单位相关制度的梳理完善、废改立工作,内部体制和机制不断优化。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为例,立足部门实际,先后完善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委会议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各种办事程序、议事规则,优化了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学院内部民主集中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学校多次通过专项督查督办、选点示范、提交审核制度清单、抽查制度汇编等方式,有序推进各基层单位的民主集中制制度完善建设工作。按照边建设边实践的原则,学校开展了校领导和基层单位双向列席观摩决策会议和专项检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处务会会议制度》实施情况的工作,并建立了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抽查制度,以此促进相关建设工作落地生根、保证实效。
民主集中制是凝聚学校发展强大动力的基础。民主集中制坚持得越彻底,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享受得越充分,学校的决策就越能够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志和诉求,就可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推动学校健康快速发展。一年来,通过“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示范点”建设工作,河南科技大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制度体系,不仅为落实省委“4+4+2”党建制度体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还进一步推动了学校“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内部治理体制和机制的不断优化,推动了学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推动了全校师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激发,推动了学校取得2016年各项事业的长足发展:实现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河南科技大学,获批成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获批加入“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并被确定为理事单位,成功引进5名“千人计划”专家,获批“高端轴承摩擦学技术与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十三五”国家重点科技专项,顺利完成了学校三期工程22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实现了医学和农学院系迁入新校区,稳步推进了“学科提升、高端人才汇聚、基础条件完善”三大重点工程建设,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美誉度不断提升,校园氛围持续团结向上、风清气正,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目标建设初见成效、越来越好。
(河南科技大学党委书记 孙金锋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