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2016-12-30 10:2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12月27日至28日,商丘市政府组织评估组对虞城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商丘市政府评估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岳爱云,市政府副秘书长余新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贾忠顺,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家林,虞城县委副书记王新胜,虞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副县长王慧敏及评估组专家参加了评估汇报会。
  
  岳爱云代表市政府评估组讲话。她强调,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的有效途径,对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规范化水平,对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她指出,多年来商丘市政府、市语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这次虞城县率先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全市其他三类城市无疑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虞城县要通过此次评估,增强全社会学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意识,形成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营造浓厚的规范用语用字宣传氛围,促进全体公民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水平和正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快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
  
  汇报会上,王慧敏代表虞城县政府汇报了该县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汇报会后,评估组专家深入虞城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16家单位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实地考察。通过座谈、抽样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测试等形式,评估组严格按照要求、细则完成了各个项目的考察和评估,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在28日下午的评估情况反馈会上,余新艳代表市政府评估组宣布:虞城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商丘市教体局 供稿)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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