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教育局深入开展依法治教活动
2016-12-22 09:49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依法治教,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根据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教政法〔2016〕1号)和省教育厅要求,开封市教育局于2016年4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批“开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以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为契机,在法制宣传、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校务公开、民主决策、师生权益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进了学校法制建设,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在各学校申报、各县、区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从11月中旬开始,市教育局组织专家严格按照《第五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对申报学校进行了材料审查和实地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评审中,对学校近三年来出现以下事项的,均实行了一票否决:学校内部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学校管理制度与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违背,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发生严重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应当由学校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
通过评审,认定开封市第八中学等30所学校达到了评估标准,对评审通过的30所学校授予“开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对周雅娟等39人授予“开封市依法治校先进个人”称号,以示表彰。
(开封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