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清丰县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2016-12-16 09:39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12月13日至14日,濮阳市政府组织评估组对清丰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濮阳市政府评估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建民,市教育局副局长王石英,清丰县委副书记赵建国,清丰县语委主任、副县长乔社巧及评估组专家参加了评估汇报会。

    王建民代表市政府评估组在汇报会上强调,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途径,是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全面推进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创设一个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通过评估,增强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依法推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迈进。

   王石英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多年来濮阳市政府、市语委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清丰县要通过此次评估,增强广大群众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形成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塑造城市形象、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市民素质和扩大对外交流的重要内容,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汇报会上,乔社巧介绍了清丰县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汇报会后,评估组专家深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4个重点领域的15个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座谈、抽样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测试等形式,认真细致地按照标准完成了各个项目的检查和评估,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在14日下午的评估情况反馈会上,王石英代表市政府评估组宣布:清丰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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