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016-12-09 17:0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邓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会现场
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洪斌讲话
评估组专家认真查阅档案
 
  应邓州市人民政府申请,12月7日至8日,省政府组成评估组对邓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为期2天的检查评估。
  
  省政府评估组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洪斌,省政府七处主任科员侯哲,邓州市市长罗岩涛、副市长王彩霞等与评估组专家参加了评估汇报会。
  
  尹洪斌代表省政府评估组讲话。他强调,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创造、保存、传播文化的基本工具。它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直接影响着文化传承与文化产品质量。要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创设一个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并通过开展评估,增强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依法推进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迈进。
  
  他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将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教育活动从城市引向农村,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中心,辐射带动农村地区”的良好态势,构建从业人员自律、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社会舆论监督的社会用语用字管理新格局。
  
  王彩霞汇报了邓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后,评估组深入邓州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15家单位及语言文字示范一条街,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对邓州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应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
  
  在12月8日下午召开的反馈会上,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处长闫俊山代表评估组向邓州市反馈评估意见,并宣布邓州市正式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王彩霞在表态发言时说,邓州市将认真梳理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积极推进邓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语言文字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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