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新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处室子站 > 新闻办网 > 媒体聚焦
河南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 鼓励农村中心小学寄宿制
发布日期:  2016-12-08 17:14   来源:  人民新闻网
【字体: 】  【关闭窗口】  【打印该页】
  近日,为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布局不合理、规模较小、条件较差,办学效益低,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意见》提出,提高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村中心小学办成寄宿制学校,今后五年,所有乡镇都要有至少一所农村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
  
  《意见》指出,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地形地貌、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密度情况和城镇化水平等因素,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原则上按24班规模,其他地方原则上按18班规模,每乡镇至少有1所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按24班规模;在人口比较密集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8班规模;人口比较分散的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2班规模。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还应保留或设置村小学和教学点。
  
  《意见》明确,今后五年,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
  
  同时,为造就素质优良、扎根农村的教师队伍,使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河南省将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坚决防止出现拖欠教师工资现象;鼓励各地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同时要求各地在规划和建设寄宿制学校时,还要考虑配套建设教师住房。
(记者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