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 河南推标准化寄宿制
发布日期: 2016-12-08 17:05 来源: 大公网
为适应城镇化建设需要,河南省将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今后五年该省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至3所农村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
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农村中小学生流入城镇,城镇“大班额”问题突出,而农村中小学校在校学生逐步减少,部分农村学校教育资源闲置,河南学校布局不合理现象更加凸显。受工作环境、待遇等影响,农村教师向城市回流现象日益突出。这些问题如不尽快妥善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
河南省近日颁布《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提出,全省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形成中心小学、村小学、教学点相互关联的布局结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原则上按24班规模,其他地方原则上按18班规模,每乡镇至少有1所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按24班规模;在人口比较密集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8班规模;人口比较分散的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2班规模。
该省鼓励和支持农村中心小学办成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等设施,使其达到标准化要求。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村小学和教学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走读和寄宿相结合,各地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征和当地环境等因素,安排好需要寄宿的学生,尤其要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
此外,为了使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意见》提出,各地要加强农村教师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师,拓宽农村老师来源渠道,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以各种形式“吃空饷”,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帮助工作;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核编和配备教职工时,适当予以倾斜;要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鼓励各地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继续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记者 楚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