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016-11-18 15:5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省政府国家三类城市长垣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省政府评估组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洪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16日至17日,省政府组织评估组对国家三类城市长垣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省政府评估组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洪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七处主任科员侯哲,长垣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秦保建,副县长、县语委主任卢立松以及评估组专家参加了评估汇报会。
  
  尹洪斌代表省政府评估组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的独特标志和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它体现、承载和浸透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和品格,为创造和传播中华文明和灿烂文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凝聚中华民族、维护国家统一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尹洪斌强调,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途径,是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是提升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的需要,是扩大开放、增进交流的需要,更是加快城市规范化进程的需要。
  
  尹洪斌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推进我省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评估组专家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练运用评估细则,按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用实际行动维护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汇报会后,评估组专家先后对长垣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共15个单位和语言文字示范一条街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察看环境、调阅档案资料、现场测试、座谈等形式,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个项目的考察和评估,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11月17日,评估组进行情况反馈,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处长闫俊山代表省政府评估组宣布:长垣县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语言文字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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