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时间: 2016-11-15 16:42 来源:   新乡市督导室

    为推进县级政府积极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新乡市加强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检查。2016年3月29日至4月8日,新乡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对11个县(市、区)政府和3个管委会2015年的教育工作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评估组主要采取听、谈、看、问、查等方式方法,听取了各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召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当地教育、财政、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汇报,查看政府教育工作档案和财政局、教育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的账册,抽查城区和乡镇中小学112所,幼儿园25所,建设项目46个,督促整改教育资金8492.2万元。

    (一)创新督导方式,突出检查重点。教育投入重点检查五个方面,一是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是否达到省定目标,对教育拨款是否达到了“三个增长”;二是学生公用经费及结余资金拨付情况,城市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收益的征收使用情况;三是“一补”资金拨付情况;四是各项县级配套资金拨付情况;五是教师培训费拨付使用情况。教育行政管理重点检查“全面改薄”、城镇教育资源扩容、教师编制及招聘情况、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

    (二)严格督导评估程序。首先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对县级政府2015年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一是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职伟同志为组长,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领导为成员的评估组。督导评估组分两个小组,第一组由市人大教科文卫主任李实任组长,第二组由市政协教科文卫主任尚建军任组长。二是召开督政前的准备会和培训会。三是评估组每到一个县首先听取政府主管县长对教育工作的全面汇报,然后听取县(市、区)有关局委对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发言,核查财政局相关资料和台帐,抽查部分乡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对各县(市、区)教育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各县(市、区)在积极迎检的过程中有效地改善了办学条件。

    (三)重视整改,措施得力。为了尽快有力地进行整改,采取了五步措施:一是督导检查当天口头向县级政府领导反馈督政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督政工作结束后,督导检查组向各县(市、区)政府进行书面反馈,要求县级政府一把手在整改意见上签字,然后反馈给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三是督政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四是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整改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成立专项督导组于8月份对各县(市、区)教育经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五是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再次向各县(市、区)政府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将欠拨的教育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四)加强结果运用,成效显著。一是在年度教育工作会上对获得优秀等级的单位进行表彰,评估结果呈送四大班子领导、市委组织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督导评估结果进行考核积分排序,评估结果作为县政府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衡量标准,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并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2015年评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优秀等级县(市、区)5个,分别是: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获嘉县、延津县;良好等级县(市、区)5个,分别是:卫滨区、辉县市、原阳县、卫辉市、新乡县;合格等级县(市、区)4个,分别是: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经开区、封丘县。同时对红旗区人民政府、牧野区人民政府、凤泉区人民政府、延津县人民政府、获嘉县人民政府授予2015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以政府文件形式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通知》,并在《新乡日报》进行了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