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奖结果公示的通知
2016-10-08 17:03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奖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00号)要求,在学校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基础上,经过学校申报、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现将河南大学刘志军主持的《高等学校发展性教师评价研究》等250项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奖结果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高教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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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俊丽 赵万勇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