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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年底调整到位
发布日期:  2016-09-29 09:29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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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南将建立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今年底前,全省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调整到位。
  
  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统一基准定额
  
  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全省普通高中770所,在校生194.31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3%以上。现行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成本分摊不合理、教师数量不足、办学条件不均衡、债务负担沉重等问题凸显。为此,省政府出台新政,全省要逐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
  
  省政府要求,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执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其中,省辖市市区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县城和农村地区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所需资金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目前实际执行标准高于基定标准的地方不得降低标准。
  
  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
  
  政策规定,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普通高中培养成本、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及周边收费标准等因素,制定或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确保2016年底前调整完毕,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正常运转。
  
  在调整收费标准的同时,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其中,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费、住宿费。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保障公办学校教师工资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各地要保障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工资。市、县级政府要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普通高中教职工与学生1∶12.5的比例,科学核定区域内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保证教育教学需要。
  
  (记者 张竞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