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郭新民、李晓彦任职的通知

2016-09-18 09:07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郭新民、李晓彦任职的通知
豫政任〔2016〕94号
洛阳师范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郭新民、李晓彦为洛阳师范学院副院长。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