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刘新田、方少明任职的通知

2016-09-18 08:46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刘新田、方少明任职的通知
豫政任〔2016〕89号
郑州轻工业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刘新田、方少明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副院长。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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