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幼儿师范学校灯光音响项目变更公告

2016-08-11 10:25 【浏览字号: 来源:
  一、项目名称:新乡幼儿师范学校灯光音响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采2016ZB09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新乡幼儿师范学校
  
  五、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六、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中: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3、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现变更为: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3、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贰级以上(含贰级)及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标文件:
  
  1、2、3、4、5、6、7、8、
  
  9、★售后服务承诺;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1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的成功案例。
  
  现变更为: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标文件:
  
  1、2、3、4、5、6、7、8、
  
  9、★售后服务承诺;
  
  10、★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贰级以上(含贰级)及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12、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的成功案例。
  
  其中:
  
  以下资料投标人必须携带原件,在开标至资格审查前一次性提交评标委员会,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
  
  (1)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贰级以上(含贰级)及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原件。
  
  七、首次公告时间:2016年8月9日
  
  八、其他说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九、项目联系人:丁建新 电话:0373-3035300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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