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语用〔2016〕3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相关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通知》(教语信厅〔2016〕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组织实施
成立河南汉语方言调查项目管理小组(附件2),委托河南科技学院承担项目管理小组具体事务。由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洛阳理工学院、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承担河南汉语方言调查的具体工作。
二、具体要求
1.相关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保质按时完成调查任务。根据国家有关财经管理制度、《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2.相关高等学校应及时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联系,指导其依据《河南省汉语方言有声数据库发音人招募、遴选工作说明》(附件3),做好发音人招募、遴选的工作。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通知(教语信厅〔2016〕1号)
2.河南汉语方言调查项目管理小组成员
3.河南省汉语方言有声数据库发音人招募、遴选工作说明
2016年5月27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
工程建设的通知
教语信厅〔2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央关于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精神,落实相关任务要求,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15年5月印发了《关于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语言资源调查、保存、展示和开发利用等为核心的各项工作。通知下发后,各地和有关高校积极参与,社会反响良好,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至目前,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语保工程)已按计划顺利完成2015年度81个少数民族语言(含濒危语言)调查点、53个汉语方言(含濒危方言)调查点和32个语言文化调查点的工作任务。与此同时,完善了管理制度,制定了《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系列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并初步完成了中国语言资源采录展示平台建设工作。
根据计划,语保工程将用5年时间完成。为此,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专家根据我国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的分布和差异情况,结合各地研究力量,研究制定了《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汉语方言调查点总体规划(2015-2019年)》(简称总体规划,见附件),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点总体规划待进一步完善后,另行下发。2016年,汉语方言调查点共设立319个,为切实落实语保工程总体规划,推动各地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任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工程建设
各省(区、市)语言文字管理部门是汉语方言点调查任务的责任主体。各地要根据调查点总体规划,积极争取把语保工程建设列入本地“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制定本地区调查规划和分年度工作方案,尽快启动、积极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到2019年底前按时完成本地区调查、入库任务。要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特别是本地高校专家的作用,尽快组建调查团队,编写年度设点方案,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的协助下,科学有序地推进工程建设。
二、落实规范,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
语保工程的目标是按照统一的工作和技术规范,对语言和方言进行调查、采录、整理和加工,建成大规模、可持续增长的多媒体语言资源库,具有科学性、规范性的特点。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语保工程相关工作和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的中期检查、年度报告、验收等制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统筹规划,注重建设成果的开发应用
语保工程是一项重要的语言文化保护工程,开展语言和方言文化的整理、保存和展示是语保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将其与当地的文化建设规划、重点文化建设项目相结合,注重发挥语言文字资源的独特作用。要在语保工程建设基础上,积极建设本地区的语言文化资源库或数字博物馆,编写出版本地区语言资源集,推进成果的开发应用。
四、严格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列入语保工程总体规划的调查点将由国家财政经费予以保障。各地各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财经管理制度和《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另行印发),规范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在国家财政经费之外,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安排配套资金、筹集社会资金,用于支持本地语言文化资源库的建设和语言资源集的编写,以及开展总体规划外调查点的工作。
附件: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汉语方言调查点总体规划(2015-2019年)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9日
附 件
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汉语方言调查点
总体规划(2015-2019年)
|
省(区市)
|
规划
调查点
|
2016年调查点
|
|
省(区市)
|
规划
调查点
|
2016年
调查点
|
1
|
北京
|
11
|
11
|
18
|
湖南
|
80
|
21
|
2
|
天津
|
11
|
11
|
19
|
广东
|
70
|
20
|
3
|
河北
|
30
|
10
|
20
|
广西
|
57
|
20
|
4
|
山西
|
35
|
15
|
21
|
海南
|
10
|
2
|
5
|
内蒙古
|
14
|
5
|
22
|
重庆
|
20
|
10
|
6
|
辽宁
|
10
|
6
|
23
|
四川
|
33
|
10
|
7
|
吉林
|
10
|
4
|
24
|
贵州
|
20
|
10
|
8
|
黑龙江
|
12
|
5
|
25
|
云南
|
20
|
6
|
9
|
上海
|
12
|
12
|
26
|
西藏
|
1
|
1
|
10
|
江苏
|
35
|
35
|
27
|
陕西
|
30
|
11
|
11
|
浙江
|
77
|
10
|
28
|
甘肃
|
15
|
10
|
12
|
安徽
|
45
|
10
|
29
|
青海
|
5
|
1
|
13
|
福建
|
67
|
22
|
30
|
宁夏
|
5
|
2
|
14
|
江西
|
70
|
10
|
31
|
新疆
|
10
|
1
|
15
|
山东
|
40
|
10
|
32
|
香港
|
1
|
—
|
16
|
河南
|
25
|
4
|
33
|
澳门
|
1
|
—
|
17
|
湖北
|
50
|
14
|
34
|
台湾
|
3
|
—
|
|
|
|
|
|
合计
|
935
|
319
|
说明:
1.根据我国汉语方言的分布情况和差异情况,结合各地研究力量,原则上东南方言地区一县一点(位于城区的所有市辖区作为一个县级行政单位对待),官话和晋语地区三四县一点,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略有增减。
2.各省(区市)应根据“规划调查点”编制总体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工作方案,必要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划调查点”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情况需与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和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沟通。
3.地方配套资金可用于支持“规划调查点”之外调查点的调查工作。
附件2
河南汉语方言调查项目管理小组成员
尹洪斌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闫俊山 河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处长
柳建伟 河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副调研员
王新宇 河南科技学院语委办主任、副教授
辛永芬 河南大学国际汉学院
郭向敏 河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讲师
褚 红 洛阳理工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副教授
陈兴焱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
段亚广 河南大学文学院 副教授
孙志波 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副教授
王 波 河南大学教务处 副教授
王 静 洛阳理工学院教务处 讲师
沈恒娟 河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 讲师
附件3
河南省汉语方言有声数据库发音人
招募、遴选工作说明
一、发音人条件
1.方言发音人
每个调查点均需要调查老年男性、青年男性、老年女性、青年女性等4名汉语方言发音人。
方言发音人条件:
(1)老年发音人调查时年龄在55-65岁之间,青年发音人调查时年龄在25-35岁之间,老年发音人和青年发音人(特别是“方言老男”和“方言青男”)之间的年龄间隔应不小于25岁。
(2)必须在当地出生和长大,家庭语言环境单纯(父母、配偶均是当地人),未在外地长住,能说地道的当地方言。
(3)老年发音人具有小学或中学文化程度(一般不宜选择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发音人不作限制。
(4)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发音洪亮清晰,形象气质较好。
如果选择发音人有困难,限制条件可适当放宽。
2.口头文化发音人
“口头文化”可由不同发音人提供。口头文化发音人条件参照方言发音人,但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如果条件符合,方言发音人可以兼任口头文化发音人。
在调查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与语言相关的条目时,优先选择代表性传承人配合调查。
3.地方普通话发音人
每个调查点选择3名地方普通话(简称“地普”)发音人。地普发音人1(简称“地普1”)的普通话水平相当于三甲。“地普2”和“地普3”的普通话水平不入级,其中“地普2”接近三乙,“地普3”普通话水平最差。地方普通话发音人的普通话水平由专家团队和各调查点语委共同确定。
如果条件符合,方言发音人和口头文化发音人可以兼任地普发音人。
二、报名事项
报名者需如实填写《发音人报名登记表》,并提供《发音人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证件
发音候选人将填写的《发音人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于送至各调查点教育局。
三、遴选办法
专家团队应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选,电话邀请入围人员参加面试。
各调查点教育局应按1:3的比例遴选发音候选人,其中老年男性发音人的比例应该不少于1:5的比例。
正式发音人名单由专家团队确定。
四、奖励措施
正式发音人和候选发音人,将根据其工作量给予适当报酬。
河南省汉语方言有声数据库
发音人报名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粘贴照片)
|
民族
|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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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工作单位/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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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家庭住址
|
|
1980年以前是何户口
|
请勾选:城市户口( ) 城镇户口( ) 农村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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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小学名称
(如有转学情况,请逐一填写)
|
|
就读中学名称
(初中、高中,及如有转学情况,请逐一填写)
|
|
有无长住外地2年及以上?
有( ) 无( )
如“有”,请填写右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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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住哪里?
|
从几岁到几岁?
|
为何长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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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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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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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搬迁至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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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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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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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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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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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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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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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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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出生地
|
|
成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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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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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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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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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为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请您务必如实、完整填写表格中各项信息。
2.父亲、母亲和配偶的“出生地”和“成长地”,请具体到街道、镇、村名。其中,“成长地”主要指其小学、中学在哪里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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