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批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通知
2016-06-16 18:20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教语用〔2016〕47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河南省会计学校: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和《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管理规定(试行)》,经单位申请、实地考察,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见附件)予以公布。

    未经公布的测试站不得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任何测试站不得接受社会培训机构的报名测试;学校测试站只承担本校师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任务。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名单

 2016年6月14日

 

  附  件

 

河南省第二批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名单

 

河南科技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河南理工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河南工业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新乡医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安阳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平顶山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信阳农林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郑州电力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河南省会计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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