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
科学优秀学者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的通知》(教社科〔2016〕132号),经学校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确定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20人,现予以公布。
为表彰优秀学者在学术研究中做出的突出贡献,特奖励每人2万元(详见附件1),同时为鼓励优秀学者潜心研究,推出高质量、高水平成果,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获奖的优秀学者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攻坚克难,弘扬学术,按照申报的研究方向积极开展拓展性研究,力争推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年后对优秀学者进行考核,合格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 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项。
(4) 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请各相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接到本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3),并于2016年7月1日之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至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803房间备案。电子版发送至sheke803@163.com,并在邮件发送标题栏注明××学校优秀学者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