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人文社科类)支持计划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2016〕107号)精神,经组织评审,确定30人列入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人文社科类)支持计划,省教育厅对每人资助科研经费6万元,其所在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助。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人文社科类)获资助后在三年研究周期内其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要求中的3项:
1. 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并标注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资助成果。
2. 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标注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资助成果。
3. 研究报告属于应用研究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者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属于基础研究的,须有5位同行专家(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鉴定意见。
4.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或教育部项目1项以上。
5. 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二等奖以上)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附件: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名单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