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大学北校区体育馆屋顶除锈及清理工程投标邀请书
2020-06-05 17:04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州大学北校区体育馆屋顶除锈及清理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州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州大学北校区。
2.2项目概况:中州大学北校区体育馆屋顶除锈及清理工程
2.3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明),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4.2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明)。
3.5其他要求:
3.5.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为入围《2016-2017年度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工程施工、装修及监理服务定点项目中标单位》的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09日至2016年0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6号楼808室)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报名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信誉证明;项目经理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关系、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无在建证明;财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原件以备核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邀请书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州大学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371-682296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6号楼808室
联系人:刘先生、孙先生
电话:0371-55153019、18637132533
2016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