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公告

2016-05-06 15:3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经研究,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16年5月12日至20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封市顺河区,洛阳市瀍河区、洛龙区,孟津县,平顶山市新华区,汤阴县,范县,漯河市召陵区,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峡县,光山县,新县等12个县(市、区)进行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371-69691773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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