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苟建军、赵松、高剑波任职的通知

2016-04-13 16:38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苟建军、赵松、高剑波任职的通知
豫政任〔2016〕51号
郑州大学: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苟建军、赵松、高剑波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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