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华在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03-15 09:0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为河南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李莉华同志在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2月29日

同志们:

  我受省委高校工委、厅党组委托,回顾总结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任务。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弘扬高线与坚守底线并重、强化责任与监督追责并重、纠风治乱与制度固效并重,持续加压发力,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意识。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责任目标,分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担当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呈现出党政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断加压,层层推进的良好局面。

  加强责任考核。坚持述职述责述廉、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制度,对厅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落实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情况、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落实“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省管高校、厅直属单位(学校)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省委高校工委、厅党组和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同时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加强省管高校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调研督查、检查考核,督促各高校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切实落到实处。

  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后3位的两所高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实行了诫勉谈话。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辖区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1个省辖市和1个直管县教育局局长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二)严明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全省教育系统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保证政令畅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使党员干部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工作上向中央、省委看齐。

  持续纠正“四风”。坚持弘扬道德高线和坚守纪律底线并重,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节点,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提醒警示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过节。加强作风建设、遵守纪律情况的明查暗访,对直属单位和省管高校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和通报。转发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4起吃空饷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到省女子监狱、郑州市检察院,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和高校党员干部观看《全家福》等廉政戏曲10场次,发挥优秀艺术作品的教育引导作用。

  开展乱收费专项治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制定《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乱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规范、幼儿园违规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10类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抽查学校198所,查处违规问题80个,给予党政纪处理49人,组织处理73人,清退违规资金170余万元。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防控廉政风险

  落实《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紧盯财务、招生、干部人事等关键领域,制定《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若干制度》、《河南省教育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干部轮岗交流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阳光政务。

  (四)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坚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约谈提醒、函询、诫勉谈话、批评检查、组织处理、立案查处,对群众信访举报进行分类处理。2015年,厅领导共约谈69人,其中厅级干部35人,处级干部34人。

  2015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3057件,立案1353件,结案13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68人,移送司法机关42人。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共收到信访举报388件,其中涉及高校248件,省辖市和直管县87件,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学校)53件。要求报结果件80件,均已按时上报结果。认真办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125件。收到教育乱收费信访举报471件,其中全国治理办转来93件,查结45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0人,组织处理251人,清退违规资金800余万元。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举报相关制度,规范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协助省纪委建立省管高校办案协作区制度,整合办案力量,加大对省管高校违纪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

  (五)加强调研培训,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加强厅直单位和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认真落实省委关于《省管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起草《省管高校纪委副书记提名考察实施细则》,配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选好配强省管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优化班子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有关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加强热点问题调研。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成因及治理机制”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在教育部协作研究结题会上进行了介绍,受到了教育部和兄弟省区的好评。在高校开展了“强化纪律约束,履行监督责任”研讨活动,配合省纪委四室对部分省管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了《当前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困境》课题报告和《部分省管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得到省纪委书记尹晋华的肯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向基层和学校传导压力不够,存在“上热、中温、下冷”逐级递减现象;“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在,高压之下花样翻新,表现形式更加隐蔽;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方面仍存在漏洞,工程建设方面违纪违规和学术不端问题时有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还不深不透,把握不准,有的“三转”还不到位,定位不准、监督缺失、问责不力。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得益于省委、省纪委、高校工委、厅党组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我们立足工作,学思践悟,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是必须正确判断形势,保持政治定力,向中央、省委看齐。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中央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立场方向不变,遏制腐败蔓延、防止“四风”反弹的目标任务不变,惩治腐败和纠正“四风”的工作重点不变。省委、省纪委全方位向中央看齐,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不变。只要我们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向中央、省委看齐意识,把握教育系统特点规律,坚决落实省委、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就一定能够取得党风廉政建设新的更大成效。

  二是必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是义不容辞的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通过一级抓一级、上级带下级,把压力向基层传导,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就能有效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营造上下思想同频、步调一致、共同发力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坚守监督执纪问责定位,维护党章,严明纪律,持续深化“三转”,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就能保持正风肃纪的强劲势头,就能实现遏制腐败蔓延的目标。

  三是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国家法律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的底线。我们党的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严于国家法律。如果混淆了纪律和法律的界限,把违纪当成“小节”,党员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就会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局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是管党治党的新理念。只要以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使纪律真正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就能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任务。

  四是必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教育系统存在的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破解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就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大的力量源泉。

  五是必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铁需要自身硬,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人民群众的要求更高。必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零容忍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就能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有战斗力的纪检监察队伍,更好地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主力军作用。

  三、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中央和省委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目标没有变。我们要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始终保持“四个足够自信”,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自觉向中央和省委看齐,以顽强的毅力和决心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尊崇党章、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在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执纪审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下功夫、求实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一)尊崇党章,严明党的纪律规矩

  严肃政治纪律。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章和纪律规矩等方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省委省政府教育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教育方针和办学方向的行为。加强对教育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查处拉帮结派、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特别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阵地建设。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干部师生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党管意识形态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完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办法,严把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科研资助中的纪律关,加大对教育领域涉外资金、涉外项目、涉外活动的审批和监管力度,加强对教育报刊、杂志、网站等传媒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教育稳定。建立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开展高校授课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的,严肃处理。对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或从事非法活动的,坚决严肃查处。

  严明组织纪律。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其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有群众来信反映的同志,经查核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批评帮助,敲响警钟;对巡视、审计发现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剖析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着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在干部推荐测评中拉票等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组织程序酝酿考察任免干部、违规进人等问题;严肃查处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学历年龄档案造假、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积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选用的干部清正廉洁。

  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党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要把《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广大党员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要在全省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好“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铭记“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追求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的良好风尚。对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动辄则咎。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

  (二)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教育厅有关规定的日常检查和年节假期的重点抽查,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加大惩处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变换花样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问题,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出国(境)、参加谢师宴和升学宴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不放过;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从严查处不手软。畅通监督渠道,加大点名曝光力度,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弘扬清风正气。各级党组织要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传统文化、先进典型的宣传,用好警示教育手段,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家风,崇尚廉洁修身齐家,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持文化引领,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以德育人、以文化人的优势,用好高校廉政研究中心平台,深挖我省丰富的廉政文化资源,大力弘扬清风正气,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推动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持续好转。

  (三)实践“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正确运用“四种形态”。要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纪挺法前,“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各级党组织要正确理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政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

  突出监督执纪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重点治理院校设置、民办学校办学权转让审批中的权力寻租问题。重点关注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交织问题。加强风险预警和管控,严格防范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程建设、科研经费、校办企业、招标采购领域利益输送问题。

  把握监督执纪特点。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握政策界限,把个人私欲与工作失误区别开来。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巡视、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是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要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审查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

  (四)维护教育公平,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持用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教育管理部门廉洁从政;健全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内部控制机制,推动直属单位廉洁从业;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议事规则,推动高校廉洁办学;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好老师“四有标准”,推动干部教师廉洁修身。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维护教育公平。

  加强科研经费监管。严格执行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政策宣传和科研诚信教育。坚持明制度于前、重惩戒于后,各高校要建立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各项制度,通过自查、整改、制度固化成果,逐步建立科研经费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套取、挪用、贪污科研经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治理高校违规办学招生行为。规范MBA、EMBA教育教学。大力整治违规招生、转学等突出问题,保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加强对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督检查,维护公平公正。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虚假宣传、欺诈招生等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严格转学条件资格、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等环节,严肃查处转学过程中降低标准、违反程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

  治理虚报冒领教育民生资金问题。健全“精准助学”工作机制和措施,杜绝重复注册和虚假注册问题。加强教育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管理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严肃查处套取、挤占、挪用、贪污教育民生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让民生资金真正惠及急需资助的困难群体。

  重点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以省辖市和直管县为单位开展集中整治。把违规补课乱收费问题纳入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紧盯寒暑假和周末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查处教师在校外租房办班和参与社会培训机构辅导等较为隐蔽的补课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大公开实名曝光力度。

  巩固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治理成果。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治理。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不断完善划片就近入学机制,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应用,监控各地入学情况,做到人籍一致,实现学籍管理全覆盖、无死角。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认真落实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各项要求,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违规干预、插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和选用。不得在选用目录之外向学校、学生推荐征订、强制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等。严肃查处违背自愿原则订购教辅材料和以指定参考、暗示诱导等方式搞“一科多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范普通高中办学收费行为。2016年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停止招收择校生。对普通高中国际班、国际部进行清理规范,在满足人民群众合理需求的基础上,推动高中涉外办学健康发展。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标准收费。

  (五)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推动责任落地生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今年是省委确定的“主体责任深化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4+4+2”党建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副职要履行好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领导的责任又追究党组织的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是省委的要求,落实巡视整改意见是厅党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学校)、省管高校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和任务,要将巡视问题的整改落实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结合起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查漏纠偏,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篱笆。积极探索巡察制度,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巡察,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是纪委的派驻机构,不是同级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聚焦主业主责,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高校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和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后勤服务、学术诚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各级纪检组织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延长监督触角,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就要立案查处。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聚精会神干纪检,要经常与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情况。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监督意识,敢字当头、无私无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严肃审查纪律,执纪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违规使用审查措施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规范借用人员管理,按规定使用审查场所。确保审查人员零违纪,审查安全零事故。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今年将制定《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省管高校纪委向高校纪工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办法》、《省管高校纪委副书记提名考察实施细则》;指导督促高校和直属单位完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兼职取酬、因公出国(境)等制度。强化制度的约束力执行力,大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制度建设,更加突出对教育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资金分配权和评审评估评比等行为的制度监管。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

  (六)持续深化“三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要在学思践悟中把握精神实质、提升履职能力。全面落实“两个为主”,加强省管高校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纪委领导班子。加强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省辖市和省直管县教育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大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光荣而艰巨,我们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全力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河南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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