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学位证书认证系统自2016年1月1日启用

2015-12-29 16:2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为提升学位证书认证工作信息化水平,同时更加快捷地满足单位及个人办理学位认证的需要,我厅将自2016年1月1日起启用“河南省学位证书认证系统”和新版《学位认证报告》。新的系统启用后,学位认证申请工作将遵循“在线提交认证申请及资料,线下领取认证报告”的新模式进行。

  

  为帮助广大学位认证申请人尽快熟悉学位认证工作新模式,我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处专门发布如下提示:

  

  1.“河南省学位证书认证系统”只受理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

  

  2.学位认证申请人需先通过“河南省学位证书认证系统”提交学位认证申请,并上传所需认证资料,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申请在线审核工作。系统提示认证通过的,学位认证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学位认证报告》。

  

  3.《学位认证报告》领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1)领取时间:每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逢法定节假日的周四除外)。

  

  (2)领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区二楼西侧“学位认证处”(乘楼内D3、D4电梯到二楼下即到)。

  

  (3)学位认证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认证申请编号及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认证材料的原件领取《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和委托手续。

  

  4.申请认证省外(不含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可登陆“中国学位网”进行认证。

  

  5.咨询电话:0371—69691299(请在每周四拨打)。

  

  6.收费标准:暂不收费。

  

  特别提醒:

  

  学位认证申请人只有通过“河南省学位证书认证系统”提交学位认证申请,上传所需认证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才能获得《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认证申请人可通过“认证进度查询”功能即时了解认证进度,待系统中“审批状态”一栏中显示“成功”后,方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学位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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