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省教师教育专家暨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5-09-30 11:15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对河南省教师教育专家暨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河南省教师教育专家暨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人选的通知》(教师〔2015〕664号)精神,经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等学校和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按照选拨条件进行审核遴选等程序。现决定对初步入选河南省教师教育专家暨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的人选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公示的人员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社亮,电话:0371-69691697,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邮编:450018,邮箱:lsl@haedu.gov.cn。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