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各相关单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实现中国教育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教育部颁发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打造一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队伍”,并“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2012年岁末,一场以“教真语文、教实语文、教好语文”为主题的全国真语文系列活动从福建聚龙出发,走向全国各地。两年多来,真语文学术团队已先后走进北京、石家庄、宁德、泉州、青岛、济南、绵阳、成都、广州、厦门等地,通过示范课、大讲堂、撰写文章、微博热议等多种形式探索语文教学归真之路。活动得到了众多语文教育同人的热情参与和积极回应,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各大媒体也相继开展了真语文教学大讨论,真语文的声音越传越远、越传越响。
2015年,真语文再次出发,更加注重活动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围绕识字教学、写作教学、阅读教学、口语交际、学生主体地位、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等多个主题开展研讨。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语言文字报刊社决定启动“全国真语文系列活动——首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评选活动”。活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实践取得的优秀成果,展示、交流、推广各地在传统文化教育中的典型人物和优秀经验。以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推动真语文理念深入开展,期待您的参与!
一、活动主题
践行真语文理念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
语言文字报社
《语文建设》杂志
承办单位:中国云教育研究院
北京中昊教育科技研究院
媒体支持:语言文字报、《语文建设》杂志
真语文网、中国云教育网
三、评委会组成
专家评审委员会将邀请传统文化教育领域学者组成,名单另行公布。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属公益性质,不收取报名、参评费用。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学校和个人向组委会提交申报表(见附件1、2)及申报材料。组委会收到申报材料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语言文字报、真语文网和中国云教育网上公示,并向入选者寄送评审结果通知。
第一阶段:征集(2015年6月1日—10月31日)
1.在语言文字报、真语文网、中国云教育网刊发征集启事。
2.申报方式:
(1)组委会推荐;(2)教育行政部门推荐;(3)学校自荐。
3.第一批征集时间:2015年6月1日-7月31日
第二批征集时间:2015年8月1日-10月31日
第二阶段:初评(2015年8月1日-11月15日)
第一批初评时间:8月1日-8月31日
第二批初评时间:10月1日-11月15日
专家评审委员会将对各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按照材料报送先后顺序,初评审核通过后,确定入围名单。
第三阶段:展示交流(2015年6月1日—12月30日)
组委会根据申报学校和个人提交的材料,择优在《语言文字报》、真语文网、中国云教育网上进行展示。
第四阶段:复评及终审获奖名单(2015年11月15日—20日)
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复评,终审确定获奖名单。本次评选,拟设置以下奖项:
1.分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综合组四个组别,各评选出100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出若干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特色学校”,在获奖单位中评选出100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模范人物”。
2.评审委员会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模范人物”中择优评选出10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10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特色创新学校”、10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特色成长学校”、10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领军人物”、10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突出人物”和10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名师”。
3.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卓有成效的教育行政部门中,评选出10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卓越贡献奖”。
4.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出特殊贡献的社会教育机构中,评选出10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十佳教育机构”。
第五阶段:汇编材料征集(2015年11月20日—12月10日)
征集展示交流素材,推出《首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汇编》。
第六阶段:高峰论坛及颁奖典礼(2015年12月15日)
举办“首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高峰论坛暨评选颁奖典礼”活动,组委会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获奖单位代表等参加,共同探讨、交流、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方面的经验、方法和成果,并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牌匾和证书。
第七阶段:交流研讨活动(2015年7月—2016年5月)
组委会将巡回各地举办若干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交流研讨活动”,交流传统文化教育经验,展示当地传统文化教育成果。
六、报送办法
1.凡经推荐或自荐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交:申报表(见附件1、2)、申报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和图片或光盘)。
2.申报材料为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的材料(可报送文稿、图片、影像等),要求客观、真实、完整。由于参评学校较多,为避免参评材料丢失,本次申报材料要求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同时提交,发送材料后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确认。
3.电子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为Word文档格式;申报表需盖章传真或扫描后同其他材料同时报送;文字材料至少2500字,字体为四号宋体;展示传统文化成果的图片数量不超过6张。
4.纸质版材料要求:申报表必需加盖公章;文字材料至少2500字,字体为四号宋体;展示传统文化成果的图片数量不超过6张,获奖成果及媒体报道复印件;教学视频,优秀节目等光盘。
七、全国真语文系列活动专题网页
全国真语文大讨论系列活动文件、表格及资料下载地址:
真语文网:http://www.zhenyuwen.org
语言文字报社:http://www.yywzb.com.cn/
《语文建设》杂志:http://www.ywjs.cc/
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10—57190173 传真:010—82616383
联系人:肖老师 18210494758 QQ:421569862
邮箱:XL4766@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75号鼎均大厦228室 邮编:100080
网址:中国云教育网http://www.chinayunedu.com/
2.监督电话:010-65130350 联系人:吴老师
附:
1.“首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评选”单位申报表
2.“首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评选”个人申报表
教育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
语言文字报社
《语文建设》杂志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首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评选”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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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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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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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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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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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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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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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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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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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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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介绍(文字材料2500字左右为宜,图片3-5张,资料(纸质、视频等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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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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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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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报表加盖公章后,请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同步提交至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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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首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评选”个人申报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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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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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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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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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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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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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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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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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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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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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及获奖荣誉情况简介
(2000字为宜,材料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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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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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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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报表加盖公章后,请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同步提交至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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