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15-08-26 11:0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对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办〔2015〕72号)精神,在各地各单位逐级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拟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99个、河南省优秀教师1053名、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46名。现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为2015年8月26日至9月1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同时,请各单位对拟表彰对象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如有不准确的,请及时与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
  监督电话:0371-69690219(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0371-69691019(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1778(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电子邮件:jybz@haedu.gov.cn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450018
  附件:拟表彰对象名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8月2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