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强化县域教育督导 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时间: 2015-07-22 15:54 来源: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做到教育工作优先研究,教育投入优先保证,教育问题优先解决,教育政策优先落实,推动了全市教育均衡、优质、高位发展。先后获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河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市)、河南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河南省网络学习空间整体应用试点县(市)、河南省民办教育服务与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2012年,在全国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我市作为唯一的县市代表进行典型发言。2013年,成功举办河南省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2014年,顺利承办“河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大会中学生组田径比赛”。连续六年蝉联焦作市教育质量奖县市区教育发展奖一等奖, 2014年,荣获焦作市县市(区)普通高中、初中教育质量综合奖一等奖。

      教育发展要取得实效,关键在强化督导落实。我市将教育督导评价作为加强教育管理,提质增效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职能,健全“两个机制”,坚持“三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深化教育督导机制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管办评分离,初步形成督学、督政、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特色发展、绿色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夯实了人才和智力基础。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健全两个机制,切实推进专业督学队伍建设

      做好教育督导工作,队伍建设是基础。我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督学选聘制度和管理制度,着力打造一支数量足、素质高、专业强的督导队伍。

     (一)健全选聘机制。我市根据教育督导督学、督政、质量监测三大任务,结合《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明确规定的督学选聘基本条件,确立了“四有一多”(有热情、有理论、有实践、有权威、多层面)督学选聘原则,精挑细选,组建督学队伍。目前,我市共选聘了80名督学,其中专职督学6名、责任督学28名、兼职督学46名。一是组建专职督学队伍。市委、市政府给督导室配备6名专职督学,均从教育教学一线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中提任,基层学校工作都在15年以上,既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又有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二是组建责任督学队伍。根据中小学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将全市学校划分为6个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大约负责20所学校,涵盖各级各类学校。从管理经验丰富的老校长、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聘请28名责任督学,每个责任督学负责5所左右学校,由督导室颁发督学证,注册登记,直接管理,对分包学校经常性督导。三是组建兼职督学队伍。市委协调人大、政协等部门,从熟悉教育工作情况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教育工作、具有良好教育背景的各级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教育系统退休老干部中选聘兼职督学,参与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导。

     (二)健全挂牌督导机制。一是根据国家、省、焦作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制订了《沁阳市责任督学管理办法》,对责任督学聘任原则、基本职责、主要督导事项、督导形式、考核细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教育责任督学队伍管理,细化责任督学工作程序。二是坚持挂牌督导月会议制度。每月底召开责任督学会议,总结本月挂牌督导情况,按照《挂牌督导行事历》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月工作提示》,安排下月工作。三是建立跟踪问效制度。针对学校存在问题,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回头看”,对照上月下发的问题整改通知书,每月深入学校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到位。四是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各责任督学深入责任学校次数、工作记录、听课记录等工作情况,依据沁阳市责任督学管理办法,对各责任督学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认真履行责任督学工作职责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目前,有3名责任督学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有1名责任督学被取消了督学资格。

    二、坚持三个结合,切实推进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

     为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的监督评估职能,我市将分散在教育行政部门各个职能科室对学校工作的各项检查、评比,统一到教育督导部门,由督导室牵头对学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以及专项督导。2014年4月,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级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室,对全市中小学实施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现了教育督导和质量评价的归口管理。

     (一)综合评价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综合评价重点在“面”,主要评价学校的整体发展状况,专项督导重点在“点”,主要评估难点工作、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我市将综合评价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点”“面”并重,确保教育督导无盲区。一是对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实施综合评价,引导学校走内涵发展之路。二是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014年10月,下发了《关于对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明确了督导内容和细则、人员组成(由督导室牵头,抽调部分责任督学、兼职督学、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组)、督导形式(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师生访谈为主,查阅资料为辅)、结果呈现方式(检查结果以A、B、C、D等级方式呈现)、结果运用(作为2015年教育质量奖单项奖的主要依据;各项检查结果,若出现一项D级或两项C级的学校,取消本学年教育质量综合奖表彰资格。凡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表彰资格)。2014年12月,由督导室牵头,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对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对各学校课堂改革、学校特色项目、礼仪教育、教育科研、“1+1”体育活动、教育信息化应用、校园安全等七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终结评价与过程督导相结合。终结评价重在甄别、鉴定、分类,过程督导重在指导、诊断,终结评价是发挥过程性督导功效的重要前提,过程督导是实现良好终结评价结果的必须手段,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我市将终结评价与过程督导相结合,结果与过程并重,确保教育督导无缝隙。一是将乡镇(办事处)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纳入终结评价的范畴。其中,乡镇(办事处)教育工作目标考核按年度进行,年初,督导室组织专业人员,结合乡镇教育发展状况,制定乡镇(办事处)教育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考核细则;年底,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各责任单位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有效推动了义务教育规划目标的落实。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和专项督导按学年进行,由督导室牵头,上学期开展专项督导,下学期实施综合评价。二是组织责任督学深入到分包学校进行过程性督导。2014年,我市组织责任督学深入学校,按照挂牌督导月工作重点进行了10轮督导,责任督学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与师生座谈等形式,了解学校存在问题,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学校开展工作。全年共排查学校问题1200余条,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630余份,整改率达到92%以上。通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了对学校常态化、公开化监督指导,切实解决了部分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拉近了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距离,教师违纪、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三)评价结果与奖惩问责相结合。我市将综合评价、专项督导的结果运用到每年的教育质量奖中,设立教育质量综合奖和重点工作单项奖,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督导的结果分别按80%和20%的权重计入总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诫勉谈话,责令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落后的,主要负责人免职,班子调整。

       三、突出四个重点,切实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教育质量评价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是教育综合改革的“指挥棒”。2013年6月,教育部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在全国建立了30个实验区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验工作。沁阳市虽然不属于实验区,但我们充分认识到传统的教育评价方式已经严重制约我市教育发展,必须通过评价方式的转变,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我们不等不靠,先行先试,主动与教育部和上海、浙江等实验区的质量监测机构联系,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现状,确立核心指标,研发监测工具,完善评价体系,启动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一)确立核心指数。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借鉴上海、浙江、辽宁等先进省市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教育实际,2014年5月,制定出台《2014年沁阳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确定了小学从学业水平、学业负担、体质健康、特色学校创建、家长满意度等五个方面28个指标进行监测。

    (二)研发监测工具。抽调全市中小学各学科骨干教师、教科研人员组成监测研发队伍,积极组织参加教育部、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提高研发队伍素质,在充分借鉴吸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发组反复实验,多次修改,研发符合我市教育实际的监测工具。一是编制小学学业水平测试笔试试卷。主要从知识技能、学科思想方法、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四个方面进行测评,了解学生对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内容的掌握情况。二是编制学业负担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完成作业时间、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时间、学生心理成本等。三是制定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仰卧起坐、跳绳、50米×8等测试项目和标准,以现场测试的方式对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进行评价。四是制定特色学校创建评估细则,包括信息化应用、课题研究、阅读和写作训练情况、艺术教育、社团活动、特色项目六方面。五是编制家长满意度调查问卷。包括师德师风、办学行为、办学条件、安全工作、班主任工作、家校联系、学校收费、教学质量、课外活动、校纪校风等十个方面。同时,分别在城区、农村、城乡结合部选取3所学校作为试点学校,对监测工具的信效度进行检验,反复修订,确保监测工具的科学性。

      (三)严格监测程序。为确保监测结果的真实有效,我市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流程》,内容包括监测学校班级抽样流程,学业负担、家长满意度问卷调查流程,学业水平和体质健康测试流程,特色学校创建监测评估流程,数据录入和图表生成流程。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监测工作的监督与处理、监测守则及违纪处理等内容。2014年5月—7月,组成5个监测组,严格按照监测流程,对全市30所中心小学,26所成建制小学,7个教学点进行了质量监测。共6153名学生参加了学业水平测试,2126名学生参加了体质健康测试,与287名教师进行了访谈,向学生和家长发放调查问卷4020份,回收3951份,有效3815份,有效率96.6%。监测中,我市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监测过程,确保了监测的公平与公正。

     (四)强化结果运用。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分析诊断,

      分项给出评价结论,形成沁阳市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作为我市教育政策制定、资源配置、宏观管理的重要参考和2014年沁阳市教育质量奖发放的主要依据。同时,充分发挥监测报告的“诊断”作用,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专家对薄弱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问题整改台账,平时由责任督学深入学校跟踪帮扶指导,学期末由督导室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对在规定时间不能整改到位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实施综合评价以来,沁阳教育发生了显著变化:

       一是校长办学方向“正”了。新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促使校长必须站在“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高度,重新定位学校的办学方向,以“轻负担,高质量”为标准,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坚持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重,创特色品牌,办有灵魂的教育,将学校办成学生最向往的地方,努力培养“身心健康、气质优雅、素质全面、个性突出”的优秀学生,为孩子的终身幸福奠基。

      二是教师关注对象“全”了。以前衡量教师的业务能力高低主要看所教学科的“三率和”,即优秀率(90分以上为优秀)、及格率、平均分三者之和,过分强调优秀率。新的学业水平评价办法,立足于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取消了优秀率评价,只评价良好率(80分以上为良好)和平均分。新的评价办法,要求“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促使教师关注对象发生了由“部分”到“整体”的转变,由过分关注优秀生、忽视中等生、放弃学困生,转变为点拨优秀生、提高中等生、转化学困生,主动实施分层教学。对待优秀生更侧重于探究和拓展能力的培养,对待中等生和学困生,教师能通过“低难度,小步子,快反馈”来巩固基础知识,完成新旧链接,激发学习兴趣,让每个学生都能感受到成功的快乐。

      三是学生综合素质“强”了。教师彻底摒弃了主科、副科的陈旧教学观,各科教师都能齐心协力,通力配合,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学生彻底从过重的学业负担中解放出来,快乐地参与社团活动,发展自己的爱好特长,学生的综合素质显著增强。仅以我市小学生的体质状况为例,2013年和2014年相比,全市小学生体质健康总分及格率由86.2%到98.6%,良好率由52.6%到70.3%,肥胖率降低5.6%,近视率降低14.6%,学生体质大大增强。

      四是家长满意度“高”了。家长对学校办学行为更加满意了,现在,我市每所小学都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取消书面家庭作业,以课外阅读和社会实践活动为主,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不少于9个小时,每天体育活动时间达到2小时。在2014年12月的家长满意度调查中,全市小学家长满意度由88.3%提高到98.5%,涉及教育问题的舆情明显减少,家校关系更为和谐。

        我市在教育督导改革方面虽然做了一些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完善督导评估体系,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推动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全力打造沁阳教育升级版、奋力实现“河南领先,全国一流”教育强市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