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5-07-03 10:21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2015年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68名,其中博士34名,硕士34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城建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城建”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也是全国仅有的以“城建”命名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2012年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高校”,先后荣获“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最具公信力的十大教育品牌”、“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等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1730亩,现有在职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86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6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99人。另有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40多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两万人。

  

  学校设有土木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等18个学院,有53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涵盖工、管、理、文、法、艺等8大学科门类。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教务、纪检、宣传和各学院(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34名博士、34名硕士。详见附件:《河南城建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3、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博士招聘岗位: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硕士招聘岗位: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它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城建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城建学院(http://www.hncj.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至7月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8)或河南城建学院网站(http://www.hncj.edu.cn),进入“河南城建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7月10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刘伟敏、郑化浦

  

  咨询及联系电话:0375—2089083、2089192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核查,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的纸质版;

  

  2、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5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确定录用时以毕业证、学位证为准,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获奖证书、论文等科研成果以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资格不符或不实,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等),均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应聘硕士岗位者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后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时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则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的成绩视为零分。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若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有学校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及联系电话:

  

  0375—2089083/2089192(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河南城建学院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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