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度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科技〔2015〕173号
2015-03-27 14:22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15年度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政〔2015〕16号),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教育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5日
附件
201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
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政〔2015〕16号),加快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深化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构建学习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教育城域网建设。充分依托公用通信网络资源,通过独立组网或构建虚拟专网形式,建设市、县级教育城域网,使教育城域网覆盖到70%以上中小学校。推动洛阳、焦作、濮阳、漯河、南阳、周口和其他有条件的省辖市教育城域网接入河南省教育科研计算机网骨干网。(责任单位:科技处、省电教馆、省教育科研网网络中心)
(二)加快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健全校内基础网络设施。以农村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为重点,加快实施宽带网络入校园行动。2015年底,基本实现全省中小学互联网全接入(其中宽带接入率达到5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宽带接入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科技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省电教馆)
(三)提高教学用信息化终端设施配置水平。按照当前适用、长远够用、适度超前的原则,提高学校教学、办公用计算机和多媒体教学设备配置率,加大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数字实验室、录播教室等信息化功能教室的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学生数字化学习终端的试点应用。2015年底,基本实现每所中小学拥有多媒体教室。(责任单位: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财务处、科技处、省电教馆)
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一)推进“豫教云”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构建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2015年,重点完成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等职业教育数字资源管理与学习平台、高校精品资源共享平台3个子平台的项目设计和规划论证。(责任单位:科技处、职成教处、高教处、省电教馆分别落实)
(二)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继续实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2015-2016学年网上“晒课”16万节,评出省级“优课”1600节左右。完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评估准入机制,鼓励企业系统开发与教材配套的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和满足广大师生需求的个性化数字教育资源。推动各地开发、整合具有本地特色和校本特色的教学资源,逐步实现基础性资源全覆盖、个性化资源日益丰富。(责任单位:基教二处、省电教馆、省基础教研室)
开展中小学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编制《中小学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指导手册》,总结、展示、交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成果,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责任单位:基教一处、基教二处、省电教馆)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通识课资源库、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探索有效的数字资源建设、汇聚、推送和共享机制。推进高校数字教育资源联盟建设,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教处分别落实)
(三)巩固深化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完成“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验收工作。推广“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组织模式,增强对教学点教师的业务指导,支持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开展教学点优秀案例展示和区域典型经验交流活动,促进教学点利用数字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责任单位:科技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省电教馆分别落实)
(四)进一步丰富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内容与形式。建立在线开放课程的服务共享机制,推动开放大学建设,为全民学习、终身教育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资源和服务,满足社会学习者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责任单位: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三、加快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
(一)积极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督促和指导各地、各级各类学校探索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的有效机制,加大与企业交流合作力度。2015年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50%教师和30%初中以上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高等学校90%以上师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扩大“河南省高校网络学习空间支撑服务平台建设联盟”,使联盟高校达到30所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高教处、省电教馆)
(二)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积极探索网络学习空间在课前、课中、课后的有效应用模式,将空间充分、有效、常态化地应用于教学、教研、学习与交流各个环节。鼓励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协同备课和网络研修,形成共同备课、教学研究、资源共享等一体化的协作交流机制。鼓励学生使用网络学习空间中的数字资源、网络作业、网上自测、拓展阅读、网络选修课等开展自主学习,并在教师指导下养成自我管理、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促进教与学的方式变革。(责任单位:科技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高教处、省电教馆)
四、着力构建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
(一)加快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省级教育管理数据中心建设,基本建成能够有效支撑国家级、省级重要信息系统部署与应用的云基础环境。全面完成教育部统一开发的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培训和应用工作。制订和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教育基础数据的使用管理办法,推进厅内相关业务系统的集成与共享,做好运维与技术支持服务工作。(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有关处室)
(二)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加快省级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灾备中心和数据认证体系建设。建立河南省教育系统信息安全监测平台,健全信息安全事件和风险漏洞定期通报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启动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推进“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行动。(责任单位:科技处、办公室、思政处、信息中心落实)
五、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
(一)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信息技术培训。持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万人、骨干培训者2000人、项目校校长200人。建立教师远程培训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全面推动网络研修社区建设。统筹安排以校为基本单元、以县为基本实施区域的分步规划和100学时的培训计划。探索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机制,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师范处、人事处)
(二)继续开展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和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丰富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平台,促进移动学习,强化信息技术与学科专业教学的融合。(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教处)
(三)开展全省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工作。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启动实施新一轮市县教育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提升教育信息化的领导力、规划力和执行力。(责任单位:科技处、人事处)
六、完善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
(一)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示范。
完成2012年度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和2014年度“基础教育省级主干网省辖市接入网建设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开展2014年度教育信息化其他试点项目的中期评估。(责任单位:科技处、省电教馆)
启动实施“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在基础教教育领域遴选一批覆盖不同市县、不同类别、不同应用模式的示范点,组织专家重点指导,培育一批能够发挥示范应用、辐射带动作用的骨干学校、教师和课程,加以推广;鼓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开展示范点培育推广工作,形成分层推进机制。(责任单位:科技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省电教馆)
(二)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支撑保障机制。开展年度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推动各地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督导办、科技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省电教馆)
(三)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指导,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行政职能处(科)室职责明确、统筹推进的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健全教育信息化研究体系。委托有关高校,建立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和评估评价中心,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专门研究机构和专家咨询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县区相关标准拟制工作,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教育信息化年度发展报告编撰工作。(责任单位:科技处、省电教馆、有关高校)
(五)做好教育信息化统计和相关数据发布工作。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各级管理员队伍建设,做好相关数据填报统计工作,保证数据填报的及时、准确。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落实教育信息化月报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责任单位:科技处、省电教馆、职业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