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清孟在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朱清孟同志在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2月3日)
同志们:
刚才莉华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对全省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同时也通报了有关典型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这些内容是经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研究同意的。对于工作安排,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对于案件警示,希望各地各学校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觉做好自身、以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借此机会,我就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强调三点。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五个必须”。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四风”反弹,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要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总体上看能够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不够深刻;有的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严肃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后果缺乏应有的认识,甚至还有个别同志存在侥幸心理,依然我行我素,以不变应万变。这些情况我们必须加以重视。二是“四风”问题仍以不同形式存在。个别单位、部门和少数党员干部要求不严、标准不高,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不够强;还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变着花样规避纪律约束。少数地方、单位和学校存在着乱办学、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问题;还有某些消极腐败现象,在教育系统依然存在,甚至腐败案件也时有发生。大家可以从莉华同志通报的情况中看出来,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三是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不平衡,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少数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能很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能将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反对“四风”有机结合等等。
面对反腐倡廉新形势,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要求上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强化“两个责任”、严明纪律规矩、持续反对“四风”,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要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责任落实。能否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关键在于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省委已经明确将今年确定为“主体责任落实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明确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决不能有任何的敷衍塞责和被动应付。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同时,还要认真督导本单位、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让每位班子成员都能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各地各单位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围绕主业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要严守纪律规矩。当前,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方面,正像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在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全省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比如,一些人犯自由主义,有的没有是非标准,理不直气还壮,个别单位甚至谁讲原则讲纪律反倒被说成唱高调,谁思想落后说怪话反而有人觉得他敢说话;有些人有规不守、有章不循,无制度意识、无敬畏之心,个别人无视民主集中制基本制度原则,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有的人犯分散主义,只顾局部利益、眼前利益,不顾整体利益、长远利益,贯彻执行上级政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说一套做一套。有的人犯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工作不愿负责、不敢担当等等。这些现象在我们教育系统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此外,还有个别高校的个别教师,课堂上不讲政治、不讲纪律,甚至传播、散布低俗、错误观点或言论,忘记了社会主义的讲台既要教书、又要育人的责任和使命。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特别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保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不断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阵地意识、育人意识,既要培养合格建设者,又要造就可靠接班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青年教师的教育引导,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教研组活动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纪律规矩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教工深入学习党纪党规。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政治责任,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纠正的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要持续纠正“四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强化执纪监督,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要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使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作风建设,重在持久,必须反复抓,抓反复。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扭住不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各学校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要真抓真管、常抓严管,聚精会神抓责任落实、抓严明纪律、抓作风建设,把班子建好,把队伍带好,把风气搞好。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查办处理信访案件;要在机构人员配备、干部交流使用、办公条件改善、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以关心帮助,为他们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广大纪检干部要“学思践悟”,不断提高素质,按照“三转”的要求,突出主业,主动作为,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完善协调机制。就是要建立完善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推动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那里。反腐倡廉建设既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放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自觉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体现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政策制定中。要完善督查机制。就是要建立督查评价机制,通过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形成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逐级传导压力的有效局面。
三要抓好工作落实。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要善于抓主要矛盾、抓重点工作、抓关键环节,以重点工作推动全局工作。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压力。要实行责任制、落实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提出进度要求,把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人。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营造崇尚实干、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工作氛围,促进工作落实。
同志们,做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抱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教育系统的形象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