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继2014年9月顺利通过河南省政府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以来,全市各单位和语言文字工作者以评估为契机,继续加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强化宣传,不断拓宽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域。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开封市政府2015年1月7日下发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汴政〔2015〕1号)文件,对市政府办公室等33个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3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再创佳绩。还要求全市各单位以他们为榜样,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开封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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