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2014-12-23 16:28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创建于1981年,属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的全供事业单位,主要为全省交通系统培养具有中等专业水平的技术工人。建校30多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全国交通中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第二批立项建设学校”。学校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中华路东段320号,占地面积140余亩,各类实验、实习场馆齐全,设备完善。学院现有教职工241人,其中中、高级职称89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0%。在校生3200多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组长:贾新征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苗满胜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劳动处副处长
  
  杨春梅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室正处级监察员
  
  成员:学校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系部负责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劳动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一《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能适应学校教学工作需求;普通话好,言谈举止文明、高雅,能为人师表;愿意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排,能够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3.择业期内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超过择业期的人员须为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正常工作。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hrss.gov.cn )和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网站(www.jtqq.com )公布。两个网站招聘信息不得出现不一致情况,当招聘信息不一致时,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为准。发布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6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名材料在报名日期截止之前一次性发送到hnjtjxrs@163.com  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或编号。
  
  联系人:闫老师
  
  咨询电话:0396-3812740   3813115
  
  联系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中华大道东段学校人事劳动处(办公楼202、203房间),邮政编码:463000。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表2);表格可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学校网站下载。
  
  (2)详尽真实的自荐材料电子版(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各类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成绩单等彩色扫描件)和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1份(数码照片,不小于300K)。
  
  (三)资格初审
  
  1.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学校网站通知参加笔试。
  
  2.参加笔试前需现场确认个人提交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技能证书、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证书等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还本人。经确认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考试环节。
  
  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和相关通知将通过我校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教育教学及教师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及各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当天某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某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结束后,在我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如果某一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依次递补,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既为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年(其中硕士研究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并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0371-87166680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劳动处       0371-87166601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9
  
  附表:
  
  1.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表
  
  
  附件1
  
  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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