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省普通中专类跨省招生计划手续的通知
教发规〔2014〕1019号
2014-12-16 11:08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完善我省普通中专类跨省招生计划手续的通知
经研究,定于12月23日—24日在郑州进行完善2014年河南省普通中专类跨省招生计划手续工作,届时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我省招生计划的管理要求,对今年我省学校在外省执行的“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进行审核下达,并对在外省招收的普通中专学生学籍手续进行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中专手续完善
根据《河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取消和下放112项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的通知》(豫审改组〔2013〕1号)精神,我省已经下放了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管理权限,省教育厅不再统一下达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为避免已招收的学生出现学籍注册等遗留问题,凡在省外招收有普通中专学生的学校,需携带生源省录取审批表,到省教育厅职成教处(D822)完善相关手续。
二、“3+2”分段制高职计划审核
凡在省外招收有“3+2”分段制高职的学校,要确保招生计划的规范管理,认真做好相关准备,自觉履行备案审批手续,避免产生遗留问题;送审前要认真核实在所有生源省的招生计划和实招人数,以免遗漏;送审时须携带2014年普通中专类跨省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2014年跨省招生计划审核表以及生源省录取审批表。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登陆“河南教育发展规划网”下载“2014年‘3+2’分段制高职跨省计划登记表”,并填写完成一式三份(说明:“计划”列中填写学校实际招生人数;“生源省”列填写所有招生省份);
2、携带2014年生源省的录取审批表到省教育厅职成教处D822房间审核盖章;
3、携带职成教处审核过的录取审批表、“2014年‘3+2’分段制高职跨省计划登记表”以及录取前经双方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2014年度跨省招生计划审批表到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D802房间审核盖章;
4、携带所有材料到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D919房间审核盖章,完成后将“2014年‘3+2’分段制高职跨省计划登记表”留存省发改委一份;
5、将发改委盖章后的“2014年‘3+2’分段制高职跨省计划登记表”交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D802房间一份备案。
三、其他事项
1、办公地点:省政府综合办公楼(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北门,农业东路与金水路交叉口西北)。因办公楼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来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和介绍信。
2、联系人:杨冰(0371—69691067,13837160820)
3、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尽快将要求传达到所属有关学校,按时间要求及时完善手续。
附件:2014年普通中专类跨省计划登记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