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中小学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研讨会
2014-11-14 15:26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11月10日至11日,河南省中小学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研讨会在郑州师范学院召开。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处长闫俊山、副处长李艺和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专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督导评估的通知》(教督办〔2013〕3号)精神,我省今年将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畴,并制定《河南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对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0月13日至11月7日,省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联合派出专家组,对全省17个省辖市、3个省直管县的219所中小学校(含教学点)进行了全面督导评估。

   评估专家组认为,各地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措施得力,宣传到位,活动扎实,成效显著,但也存在几个突出问题:语言文字工作发展不均衡,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示范校与非示范校间差距较大;少数县(市、区)政府重视不够,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尚未健全;部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档案不完整,不详实,条目不清,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学校仍然存在标点符号、字形字体、行文格式等不规范现象;普通话尚未完全成为校园语言和教学语言,少数学校师生课堂内外仍然使用方言。

    闫俊山肯定了我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强调了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并针对督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强化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二是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三是要建立语言文字工作常态机制,实现语言文字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以活动促发展;五是致力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校,并向农村学校倾斜。

    闫俊山指出,今后,我省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把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持久地抓下去,并不断改革创新,使之成为弘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促进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为提高学生语言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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