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理工大学招聘实施方案

2014-11-06 10:45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70名,硕士研究生25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河南理工大学创建于1909年,坐落在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焦作市,是中国矿业高等教育发源地和河南成立最早的高等学校,也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河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学校占地面积4000余亩,建筑面积120余万平方米,设有20个教学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081人;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81个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并在17个工程领域招收培养工程硕士;有75个本科专业,覆盖理、工、管、文、法、经、教、艺、医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地矿、安全特色鲜明,现有21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5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84个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成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41个,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创新团队28个,现已成为国家煤炭行业和河南省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监察处和用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开招聘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招聘70名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和25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和人数情况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2、2013、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理工大学(http://www.hpu.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发布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应聘条件人员可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3网网页,进入“河南理工大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应聘者报名成功后,请务必牢记登陆密码(报名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报名应聘者随时关注河南理工大学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相关后果者,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
  
  报名应聘者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的,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韩老师、汪老师;联系电话:0391-3987137。
  
  (三)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和答辩等)两个环节(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河南理工大学具体组织实施,届时我校将在河南理工大学网站公布考试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其变动情况我校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聘计划。
  
  2.面试(试讲、答辩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情况。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5.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在招聘结束上报省教育厅,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有关规定由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河南理工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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