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转发国家语委、中国书法家协会关于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2014-10-27 10:03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教语用〔2014〕84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书法家协会,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关于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国语[201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汉字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根基和载体,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书法教育对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审美能力和文化品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高校、书法家协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书法教育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书法教育,建设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本地书法家协会联系,牵头成立“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工作小组,结合当地书法教育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加强对“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三、坚持以活动促普及、促提高、促发展的指导思想。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提升活动效益,使“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成为常态化。

    四、坚持活动的公益性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推销相关资料,使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收集相关活动文字、图片等资料,并及时报送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和省书法家协会。

    六、省教育厅和省书法家协会成立河南省“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工作小组(见附件),对全省各地的工作进行部署、管理和指导。同时,组织开展省级层面的“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

 

    附件:河南省“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工作小组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2014年9月23日

 

 

附  件

 

河南省“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工作小组

 

组  长    宋华平   省文联副主席、省书法家协会主席

          刘湘平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副组长    石  品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党委副书记、省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谢安钧   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李  强     省书画院院长、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赵振乾   河大艺术学院院长、河南省书协副主席

成  员    闫俊山   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处长

          王亚洲   省教育厅社科处处长、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

          邵水潮   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省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谷景立   中原工学院副院长、省教育界书画家协会副会长

          杨海蛟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书法家协会员

          周  斌   省青年书法家协会主席

          周林坡   郑州大学艺术学院党委书记、省书法家协会员

          姜宝平   省书协办公室主任、省青年书协副主席

 

秘书处    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    柳建伟  电话:69691759 

          省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姜宝平  电话:63818381

          省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乔建修  电话:65730785

 

 

国家语委  中国书法家协会

关于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国语〔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家协会:

    提高国民书写能力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把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任务。中小学书法教育作为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重要途径和内容,也是新时期语言文字的重要工作领域。

    为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国家语委、中国书法家协会经商全国政协书画室,决定在各省(区、市)部分中小学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近年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纷纷提出提案(建议案),希望能够重视加强中小学生的书写能力。

    本活动旨在搭建一个由中小学生、教师、书法教育工作者、书法家等共同参与的活动平台,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目标,以书写实践为抓手,引导广大师生感受汉字和书法的魅力,激发热爱汉字、学习书写的热情,全面提升汉字书写水平。活动旨在邀请书法家走进学校、走进基层、走进一线,直接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为培养人才服务,在服务中增强创作能力,增添创作灵感,增加创作激情,提高创作水平。

    二、活动内容

    活动以小学和初中为主。优先选择获得“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兰亭学校”称号及汉字书写教学特色显著的学校。每次活动时要以一所学校为主,同时组织周边学校师生共同参加,提升活动效益。

    每次活动选派若干名书法家进校园,以理论讲座、技法示范、临帖指导、习作点评、作品展示、师资培训等为主要活动内容。既包括软笔书法教育,也包括硬笔书法教育。

    每学期要开展若干次活动,力争将此项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国家语委、中国书协、全国政协书画室将于近期在北京等地区,直接组织开展若干次“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

    三、活动组织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成立以主管厅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积极与本地书协和政协书画室(书画研究院)联系,牵头制定“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方案,遴选本地区参加活动的学校以及牵头组织相关工作。

    (二)各地书协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成立以书协主席或秘书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遴选本地知名书法家参与此项活动。省会等大城市进校园的书法家应至少包括若干名省级书协主席团成员级别的书法家。

    四、活动要求

    (一)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把“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抓紧抓实,作为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的具体举措。要作出工作安排,积极协商有关单位和学校,共同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这项活动健康蓬勃发展。

    (二)各地书法家协会和参加“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的书法家,要根据学校特点和师生实际水平,认真做好书法讲解、展示、指导和师资培训等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书法教育教学活动。对参与活动的书法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书法家协会颁发荣誉证书,以鼓励书法家积极参与学校书法教育活动。

    (三)“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要坚持公益性原则,活动严禁向学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推销相关资料。

    (四)做好组织宣传,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活动领导小组要积极联系有关媒体,做好当地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的宣传报道。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收集相关活动文字、图片等资料,并及时报送国家语委办公室(教育部语用司)。

    (五)各高等学校可参照本通知开展本学校的“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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