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语言文字 传承中华文明--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2015年征订单
2014-10-27 16:25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语言文字报》

    《语言文字报》是教育部主管、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主办的唯一一份语文类专业周报,办报宗旨是: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为教育事业服务,为提高全民语文素养服务。                     

    为满足广大读者需求。自2012年5月起,《语言文字报》由每周三出版扩展为每周三、周五出版。读者对象为各级各类语言文字工作者、大中小学教师和关注社会语文生活人士。各版主要内容是:

    一版主要是反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法规的时事新闻,以及社会语言文字信息、语文现象评论等;

    二版周三刊主要剖析社会语言文字使用现象,引导大众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周五刊关注国内语言文字教学、对外汉语教学具体操作方面的问题,关注大陆以外汉语使用情况,反映不同地区的汉语生活;

    三版周三刊突出语言文字表达应用,强调趣味性、实用性和可读性,为日常文字使用、口语表达服务;周五刊则侧重语言文字的社会实践运用,注重教育政策解读和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一线语言文字动态、讲述语言文字工作者的故事等;

    四版周三刊主要聚焦语言文字报刊社的相关活动;周五刊提供语文出版社的教材建设、文化类图书和辞书出版等相关资讯。

    周三、周五刊的五至八版主要关注基础教育语文学科理论与实践、中小学校的语文学科建设、中小学语文教学最新动态,展示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语言文字报》每周两期,每期1.00元,全年102期,全年102.00元。刊号:CN11-0077 邮发代号:1-278。  

《语文建设》

    《语文建设》1956年创刊,是教育部主管、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主办的以广大语文教师为服务对象的综合性语文刊物。

    《语文建设》配合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小学语文教师教学工作的开展,在构建语文教育新理念、提高语文教师专业化水平、学习贯彻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等方面,全面服务广大一线语文教师。

    《语文建设》是教育部直属全面配合新课程的唯一语文专业杂志,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语文建设》为月刊,16开,80页,每期8.00元,全年96元。刊号:CN:11-1399/H,邮发代号:2—200。

征订办法

    1. 邮局汇款

    地  址:北京91-148信箱语言文字报社

    收款人:刘艾丽

    邮  编:100091

    2. 银行汇款

    户  名:北京华宇创新教育咨询中心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旺支行

    账  号:0415000103000004802

    征订电话:010—82894667    82894768(兼传真)    

    监督电话:010—65130350

    联系人:刘欣  15300085709    回执邮箱:gjyywzb@vip.163.com

 


 

征订回执单

 

  订阅单位

广西师范学院

收件人

杭祖林

  详细地址

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邮  编

530001

  电    话

0771-3801350

传  真

 

  名    称

起订期次        

 止订期次

 份  数

1份/年

     金额

语言文字报

2015.1

2015.12

2

102元/份

   204

 语文建设

2015.1

2015.12

2

96元/份

   192

  金额总计

(大写)

叁佰玖拾六元整

(小写)

396

 

   备注:请将此回执单与汇款凭证按汇款地址邮寄或传真至征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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