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表彰第四批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的公示
2014-10-17 17:10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对拟表彰第四批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豫政[2011]2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基一[2014]710号)要求,经各省辖市有关部门组织评审和推荐,省级考评组考评,现对拟表彰的19个先进单位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2014年10月17日-10月23日
受理电话:0371-69690222 0371-69691897 0371-65808606
附件: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名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17日
附件:
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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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洛阳市洛龙区
孟津县 平顶山市新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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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 修武县
南乐县 禹州市
漯河市郾城区 陕县
方城县 桐柏县
扶沟县 郸城县
汝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