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
2014-09-26 11:03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开封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反馈会现场

省政府评估组副组长、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刘湘平代表评估组反馈意见

开封市正市长级领导、党组成员朱丽萍作表态发言

    9月24日至25日,省政府组织评估组对开封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经过评估组的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开封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等级为优秀,顺利通过了省政府评估组的评估验收。省政府评估组副组长、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刘湘平,开封市正市长级领导、党组成员朱丽萍等领导参加了开封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反馈会。会议由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处长闫俊山主持。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要求,评估组对开封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18个单位和场所进行了实地考查,共召开座谈会21次,抽样查阅档案资料近3880份,发放并回收测试调查问卷240份,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考查。

    评估组认为,开封市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狠抓落实,走在前列,宣传动员力度大,社会参与面广,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日趋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刘湘平在反馈会上指出,开封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已经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打下坚实的基础。开封市要进一步加大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语言文字法治意识;进一步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提高全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要充分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对市属各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推进开封市语言文字工作均衡发展。

    朱丽萍作表态发言,强调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工作,开封市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认真总结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持续推进规范用语用字社会化,形成政府高度重视,语委统筹协调,各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特别是要以此次评估为新的起点,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优化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语言文字管理和应用水平,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文化软实力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全面推进开封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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