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4-08-14 09:27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37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商丘市,地处京九铁路、陇海铁路,310、105国道、济广和连霍高速公路交汇的黄金交通枢纽之地。学校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64万余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6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约11000万元,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
  
  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3477人,在职教职工1622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358人,博士、硕士778人。学校设有19个学院,2个教学部,现有55个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教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等九大学科门类。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获得“中国发展最快的123所大学”之一、“河南省公众最满意的十佳本科院校”之一、“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本科院校”、“河南省本科类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教育品牌”之一、“河南省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之一、“河南省本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河南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值得推荐的河南教育名片”等殊荣,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人事、纪检监察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37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2、2013、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商丘师范学院(http://www.sqnc.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2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5,进入“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至8月23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宋老师、朱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370-2586827、2586825、2586826。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商丘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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