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第二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发规〔2014〕620号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启动第二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精神,在第一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启动第二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技术人才为目标,按照高校分类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全省高校布局调整工作,通过试点推动一批办学定位准确、办学思路清晰、专业建设特色鲜明、具备相应办学条件、能够积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服务的本科高校或专业(集群)转型发展。
二、申报范围
第二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试点分为院校整体转型和院校部分专业(集群)转型两类。1999年以后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可申报院校整体转型或部分专业(集群)转型,1999年以前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可申报部分专业(集群)转型。学校设立时间以批准成为本科层次院校为准。
三、申报条件
1、学校领导班子对转型发展有统一的思想认识。学校的办学思路清晰,办学定位准确,发展规划符合区域或行业发展需要,具有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特色鲜明的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能主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
2、学校办学条件能够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合格标准,并具备符合转型发展要求的经费、师资、设备、实训等办学条件,能够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教师在办学中的主体地位。
3、学校专业建设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具有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群,能够与行业、企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4、学校能够积极服务学生就业和创业,面向社会需要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与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科技服务,面向就业实际开发新课程、改进教学内容,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强。
四、试点任务
被确定为试点的高校,要制定转型发展规划和时间表、路线图。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探索,尽快形成可供借鉴的经验,为推动全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1、加强特色专业(集群)建设。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改造传统专业,重点建设产学研结合密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较强、专业特色鲜明、就业率较高的专业集群。探索按照产业链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和国家职业资格要求设置专业,并将服务同一产业链的关联专业组织为专业集群统筹管理。加强特色专业集群建设,切实改变专业设置盲目追求数量的倾向,逐步提高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科学制定符合应用技术人才成长特点的培养方案,构建以职业需求为核心,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实践体系为主体、毕业生以就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全面推进学分制和模块化教学,制定多样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快建立应用型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将相关产业和领域新发展、新要求纳入教育教学过程中。支持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评价和国际先进课程的引进,积极推行基于实际应用的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和虚拟仿真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完善学生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制度,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实训基地或实习实训中心,构建符合真实环境的技术技能体系和实习实训体系,将毕业论文(设计)转变到技术革新、成果转化、项目设计、作品创作等创新课题。
3、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积极配合人社、财政等部门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将引进优秀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并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逐步使大多数教师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改革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以应用性科研成果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和教师职称评审制。在教师绩效工资、职称评定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4、强化科研服务能力。坚持应用性科研为导向,积极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以及社会服务体系,加大应用性科研投入力度,通过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加强产业技术积累,促进新技术转化应用,推动产业先进技术转移和创新。探索先进技术辐射扩散和产业化的途径,面向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新技术推广应用服务。改革学校和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以技术成果突破性、带动性、成果转化情况和社会服务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健全由市场和用户广泛参与的开放评价机制。
五、保障机制
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协调等工作,各有关学校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全程管理、阶段评估等。为推动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省教育厅将在政策保障、专业学位点建设、招生计划安排、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项目实施过程中,省教育厅将对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
六、材料报送
1、申报学校应根据申报条件准备相关评审材料,申报材料以学校正式报送的文件为准,文件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转型发展思路、服务社会发展总体情况等,申报专业(集群)转型的高校还应包括拟重点建设专业(集群)基本情况、就业情况、发展规划等。
2、申报学校须在8月2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须与实际情况相符,初审时将参照教育事业统计、学籍等方面数据进行核查,对数据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材料须一式十份报送至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726房间),联系人杨冰、段秋红,电话0371—69691067、69691886。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