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
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展至今已20周年。为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回顾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发展历程,总结经验,推进发展,我中心决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与我”征文活动。
请各地结合实际,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参与。通过开展征文活动,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为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做出新贡献。
附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与我”征文活动方案
2.“普通话水平测试与我”征文活动参评个人信息表
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
2014年6月10日
附件1:
“普通话水平测试与我”征文活动启事
一、征文主题
普通话水平测试与我
二、参加人员
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战线和从事普通话培训测试教学、研究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关心、热爱普通话培训测试事业的社会各行业人员。
三、征文内容
征文体裁不限,内容健康真实,主题突出,思想积极向上。以亲身经历从不同侧面展现在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中的难忘时刻、感动故事及对事业发展的体会和思考等内容。征文字数不超过1500字。
四、活动办法
1.登录中国语言文字网站(www.china-language.gov.cn)下载参评个人信息表。将征文和参评个人信息表发至电子邮箱:psczhengwen@163.com,征文即可参与评比。也可直接投递征文和个人参评信息表至“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南小街51号431室,邮编:100010,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
2.本次活动不向参评者收取任何费用。
3.主办方享有对本次活动全部参评作品的收藏、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发表权、其他出版权;如因作者抄袭带来的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参评者享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项规定。
4.活动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奖。
五、时间安排
1.征文征集时间:2014年6月10日—8月9日(以邮戳为准)
2.征文评审时间:2014年8月10日—9月10日
六、其他事宜
1.我中心将向获奖征文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证书和纪念奖品。
2.推荐部分作品在中国语言文字网和相关报刊上发表。
七、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
八、联系方式及人员
刘国辉:010-65224901 员杰:010-65592939
咨询邮箱:psczhengwen@163.com
附件2:
“普通话水平测试与我”征文活动参评个人信息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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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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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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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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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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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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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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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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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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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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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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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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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文章简介(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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