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2014〕607号

2014-07-15 14:4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校:
  2012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学校、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为载体的“两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为把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教思政〔2014〕45号)精神,今年将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标兵学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998年以来被授予省文明学校荣誉称号的学校。
  二、评选表彰名额
  200所,授予“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荣誉称号。
  三、申报办法
  填写《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申报表》、《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9月22-26日报送至郑州市顺河路11号教育时报社506室,邮政编码:450004。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ysb506@126.com。其中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校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教育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属中等及以下学校申报材料,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按照推荐名额统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1.表彰省文明标兵学校,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
  2.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造“四个河南”和推进“两项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思政处:刘书伟,0371-63588657,13613849657
  教育时报社:杨晓谜,0371-66357970,18837102311
  附件:1.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标准
  2.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3.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属中小学)
  4.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申报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学)
  5.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申报汇总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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