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评选“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典型案例的通知

教思政〔2014〕481号

2014-06-12 15:1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征集评选“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教育活动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的意见》(教党〔2013〕2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3〕45号)要求,及时发现、总结、推广“三爱”教育的好方法、好形式、好经验,推动形成“三爱”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征集评选“三爱”教育活动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三爱”教育活动典型案例总结以及活动组织的好方法、好形式、好经验,也可以是对“三爱”教育活动特色方面的经验介绍和总结。
  二、奖项及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设高校中职组和中小学组两个组别,分设典型案例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项。对获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奖牌,对获典型案例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材料要求
  申报的每份材料的字数在2000字左右,并随文附上300字左右内容提要,可辅以相关的活动照片、光盘等影像资料及文字说明。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办法。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校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教育厅,每校限报1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所属中等及以下学校申报材料,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择优统一报送省教育厅,每省辖市限报10项,每省直管县(市)限报2项。
  2.材料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一式1份,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请于2014年7月10日前报送至郑州市顺河路11号教育时报社506室,邮政编码:450004。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ysb506@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思政处:刘书伟,0371-63588657,13613849657
  教育时报社:杜帅鹏,0371-66342631,18837102311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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