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
2014-05-23 16:50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国家二类城市焦作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反馈会召开

    5月21日至22日,省政府组织评估组对焦作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经过评估组的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焦作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等级为优秀,顺利通过了省政府专家组的评估验收。省政府评估组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景照辉,省政府评估组副组长、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朱清孟,省政府评估组副组长、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刘湘平,焦作市市长张文深等相关领导参加了焦作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会和反馈会。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要求,评估组首先听取了焦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迟军所做的工作汇报,之后兵分四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形式,对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18个单位和场所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组认为,焦作市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干在实处,宣传动员力度大,社会参与面广,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日趋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景照辉代表省政府在评估汇报会讲话,他强调,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途径,是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推进我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确保我省二类城市要在2015年年底之前、三类城市在2017年年底之前完成达标验收。通过开展评估,增强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依法推进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迈进。

    朱清孟在评估汇报会上他强调,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要以评促建,以评估为动力,以评估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要通过评估,增强广大群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形成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塑造城市形象、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市民素质和扩大对外交流的重要内容,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刘湘平在反馈会上充分肯定了焦作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焦作市今后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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