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河南省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发规〔2014〕300号

2014-04-23 15:0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14年河南省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2014年河南省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17日
 

 附件
  

2014年河南省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教发(2013)4号)和《河南省教育系统节能“十二五”规划》,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现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减排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明确2014年河南省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如下:
  一、继续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节药氛围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履行节能工作方面的职责,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节能“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认真抓好《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教发(2013)4号)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使节约宣传常开展,节约教育常进行,节约知识进课堂,节约理念常伴随,不断浓厚全省教育系统节约能源资源氛围,引领全社会树立良好的节约风尚。
  二、认真抓好日常节约,形成自觉行动
  省直属教育公共机构(省直属高校、教育厅直属单位)要在保障正常办公、教学和学生生活的前提下,认真落实本单位水、电、车、纸、油、气等各种能源资源消耗日常管理制度。要积极响应国家有关节约资源、能源的号召,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抓好日常节约,做到绿色办公、绿色出行。
  三、切实加强节能改造,确保目标实现
  省直属教育公共机构(省直属高校、教育厅直属单位)要以节能设施改造为切入点,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应用节能减排“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加快推进既有办公建筑、用电设备、供暖供热和供水等方面的节能改造,加快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确保省直教育公共机构今年能源资源消耗量较上年度降低4%。
  四、搞好创优争先活动,推进工作落实
  省直属教育公共机构各单位要以《2014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考评细则》为依据,积极争创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凡对照该《细则》经自评落实较好的单位,可在教育厅组织年度节能工作考评时申报“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对落实《细则》较好,取得“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的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2014年度省直教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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