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教发规〔2014〕215号

2014-04-03 13:5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2013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已经教育厅研究同意,并报教育部审核批准,现予发布并作如下说明。
  一、《公报》指标按学年度统计,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二、小学学生、教职工和办学条件包括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对应数据。
  三、普通初中学生、教职工和办学条件包括普通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对应数据。
  四、普通高中学生、教职工和办学条件包括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部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部对应数据。
  五、中等职业教育中的技校有关数据按惯例采用的是2012年数据,校数和学生数含技校,办学条件不含。
  六、普通高等学校折合在校生=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一年及以上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成人夜大(业余)学生数×0.3+成人函授学生数×0.1+自考助学班+网络本专科×0.1。
  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研究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一年及以上进修生数。
  八、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0.5。
  九、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不含本科院校研究生数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专科班学生数。
  十、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不含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专科班学生数,学生和专任教师总数均为折合数,办学条件均指学校产权部分。
  附件:2013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日
  

附件
  

2013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克难攻坚、开拓创新,各级各类教育得到了科学协调发展,教育结构更加优化,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教育公平取得新进展,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一、综合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机构)6.12万所,教育人口2647.75万人,其中在校生2505.38万人,教职工142.37万人,教育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25%。每万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在校生数250人,其中接受普通本专科教育在校生数153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数317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5.43%,小学净入学率99.87%,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10.5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2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0.10%。
  二、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幼儿园14485所,附设幼儿班17220个,入园幼儿202.60万人,在园幼儿346.95万人,离园幼儿139.75万人。教职工21.54万人,其中园长和专任教师分别为1.75万人和12.94万人。接受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专任教师8万人,占总数的61.81%。
  三、义务教育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06万所,在校生1325.03万人,教职工81.5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75.99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2.0%。
  小学2.61万所,教学点7837个,毕业生164.48万人,招生181.06万人,在校生939.98万人。大班4.86万个,占20.08%;超大班2.25万个,占9.29%。教职工49.9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7.42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9%,其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占86.19%,生师比19.01:1。代课教师1.90万人,兼任教师0.074万人。学校占地30.06万亩,校舍建筑面积5235.33万平方米,图书1.44亿册,教学仪器设备值29.95亿元。
  普通初中4550所,毕业生140.34万人,招生137.71万人,在校生385.05万人。大班3.26万个,占47.37%;超大班1.61万个,占23.36%。教职工31.6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8.57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05%,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占64.75%,生师比13.75:1。普通中学代课教师1.36万人,兼任教师0.08万人。学校占地17.15万亩,校舍建筑面积3916.03万平方米,图书9503.2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24.83亿元。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校生61.37万人,其中小学42.69万人,初中18.68万人,随迁子女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4.63%。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289.84万人,其中小学207.24万人,初中82.60万人,农村留守儿童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21.88%。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1675所,招生119.17万人,在校生336.42万人。
  普通高中776所,毕业生63.13万人,招生66.11万人,在校生189.23万人。大班2.26万个,占79.44%;超大班1.45万个,占51.15%。教职工14.3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2.26万人,生师比17.51: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6.50%,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占6.33%。学校占地8.50万亩,校舍建筑面积2644.34万平方米,图书3274.31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17.16亿元。
  中等职业学校899所,国家级重点学校127所,省部级重点学校116所,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62所,省级品牌示范校29所,特色学校79所。招生53.06万人,在校生147.19万人。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的44.53%和43.75%。教职工6.9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26万人(其中双师型1.04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87.93%,其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6.67%。学校占地5.29万亩,校舍建筑面积1590.81万平方米,图书2759.3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29.26亿元。
  五、特殊教育
  全省特殊教育学校137所,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班共招收残疾儿童0.33万人,在校残疾儿童1.67万人,残疾儿童毕业人数0.17万人。教职工0.3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33万人,接受特教专业培训的专任教师占60.88%。
  六、高等教育
  全省研究生培养机构27处,普通高等学校127所,其中本科学校50所(含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77所;成人高等学校13所。
  全省高等教育总规模26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0.1%。
  全省研究生培养机构中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5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85个。研究生毕业1.07万人(其中博士生250人),招生1.22万人(其中博士生415人),在学研究生3.33万人(其中博士生1380人)。
  普通本专科毕业生45.02万人,本专科分别为18.42万人和26.60万人,本专科之比为4.1:5.9;招生50.84万人,本专科分别为25.94万人和24.90万人,本专科之比为5.1:4.9;在校生161.83万人,本专科分别为91.02万人和70.82万人,本专科之比为5.6:4.4。普通高校校均规模12642人,其中本科学校22105人,高职(专科)院校6496人。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12.5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9.09万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3.19万人(其中正高级7752人),占35.04%。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4.51万人(其中博士生10920人),占49.63%;硕士及以上学位5.64万人(其中博士学位11310人),占61.99%。学校占地15.92万亩,校舍建筑面积5395.75万平方米,图书1.33亿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2.31亿元。
  全省高校拥有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个,国家二级学科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259个,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92个。依托全省高校建设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5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6个。
  成人本专科毕业生10.59万人,招生15.41万人,在校生33.64万人。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0.3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22万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及以上672人,占31.14%;硕士及以上学历396人,占18.35%;硕士及以上学位617人,占28.59%。学校占地3298.86亩;校舍建筑面积120.47万平方米,图书349.5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57亿元。
  七、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省高等学校举办的各类成人非学历教育结业人数36.69万人次,注册学生37.70万人次。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结业人数39.26万人次,注册学生23.78万人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04万所,结业学生262.39万人次,注册学生240.24万人次,教职工2.55万人,专任教师1.58万人。成人中学675所,结业人数18.29万人次,注册学生16万人次,教职工0.24万人,专任教师0.18万人。成人小学2962所,结业生44.27万人次,注册学生39.03万人次,教职工0.4万人,专任教师0.29万人。全省共扫除文盲5.12万人次,教职工0.13万人,专任教师0.11万人。
  八、民办教育
  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4244所,在校生总数454.98万人,教职工总数31.19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1686所,在园幼儿209.42万人;民办小学1429所,在校生110.61万人;民办普通初中627所,在校生58.75万人;民办普通高中196所,在校生24.54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18所,在校生18.61万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35所,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3.04万人,占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的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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