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清孟:推进河南语言文字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4-03-18 16:0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强化依法管理 促进科学发展
推进河南语言文字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语委副主任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 省教育厅厅长 朱清孟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2月12日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按照法定程序,谢伏瞻省长签发第163号政府令予以公布,将于2014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规章。它的颁布实施,为创造健康文明的语言发展环境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标志着我省语言文字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的新的发展时期。
  
  一、提高认识,出台《实施办法》意义重大
  
  语言文字是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创造、保存、传播文化的基本工具,是推进中华文明生生不息、发扬光大的不竭源泉。语言文字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一种具有标志性作用的民族文化产品,它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直接影响着文化的传承和文化产品的质量。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是全党代表大会报告第一次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这充分体现了语言文字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我们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高度重视。
  
  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也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客观要求。良好的语言环境是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文化品位的重要依据,是和谐社会文明氛围的重要象征。国务院在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中原地处我国中心地带,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是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定位之一,要着力传承弘扬中原文化,保护和科学利用全球华人根亲文化资源,培育具有中原风貌、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和大力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主动适应我省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要求,着力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创设一个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
  
  河南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全国重要的文化资源大省,在5000年的华夏文明史中,河南作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就长达3000多年,先后有20多个朝代在此建都,有200多位帝王在此执政,中国八大古都河南就有4个,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河南就有8个,中华姓氏300个大姓中,根在河南的就有170多个。河南有着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制定符合我省地域特点、体现民族性和可操作性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地方政府规章,用法律的形式确立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有利于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有利于各民族间的交往,对全面提高我省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增进河南与全国各地的交流与沟通、实现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等都有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推广、管理职责、督导评估、方言的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的使用、普通话水平等级等内容作了规定。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国家立法规范主要以倡导和鼓励推广为主的基本精神。《实施办法》只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有原则性规定但需要具体化以及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需要规范的内容作出了规定,重在规范与我省现代化建设密切相关的用语用字的重点对象和领域,力求解决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办法》重点规定了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强化对规范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我省多年的语言文字工作实践证明:要做好全社会的用语用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国家机关要发挥带头作用,学校教育要发挥基础作用,新闻媒体要发挥示范作用,公共服务行业要发挥窗口作用。《实施办法》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的上述四大领域作为重点,对其涵盖的单位及从业人员等在执行公务或公共场合的用语用字进行了规范,并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具有约束性和强制性。
  
  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是历史的产物,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消灭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而是要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实施办法》充分考虑到语言文字使用的复杂性和政策性,对在社会交往中确需使用方言、繁体字、异体字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汉语拼音、外国语言文字等使用以及涉及计算机信息处理的各种用字情况作了相关规定。
  
  二、加强协调,做好《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出台,是我省语言文字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对全省社会语言文字生活将产生深远影响。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与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关系十分密切。同时,语言文字工作又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使《实施办法》的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将《实施办法》的宣传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之一,做出具体安排,并认真组织落实;要在学习、宣传中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要将《实施办法》纳入普法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并将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与配合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结合起来。要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在社会上普遍树立语言文字法制观念,提高依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性,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和环境。在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主动适应我省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需求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积极参与,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强组织协调,全面谋划推进。按照《实施办法》要求,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语言文字工作法律责任意识,依法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要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扎实推动。主要负责同志对语言文字工作要亲自关心过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二要加强协作,健全机制。要坚持“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幼儿园、中小学校和师范院校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普及和应用,充分发挥教育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要依法规范出版物、广播影视和新型媒体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充分发挥出版和广播电视传媒的示范作用。工商行政管理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其他相关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公共服务行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监督管理,营造和谐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三要加强监督,严格执法。法律贵在落实,重在执行。要将《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作为衡量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纳入建设法治政府、精神文明创建、教育督导等工作范围。要探索建立语言文字综合执法机制,完善和细化语言文字执法程序与标准。要充分尊重和依靠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加强对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创新载体,推动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
  
  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实施办法》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们要以《实施办法》颁布为新起点,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改革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实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切实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要将其摆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核心地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加强。要通过“十二五”期间的不懈努力,力争实现到2017年,在城市基本普及普通话,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农村、乡镇以教师、学生和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到2020年,完成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教师基本能够胜任普通话教学要求,少数民族集聚区普通话初步普及。
  
  二是扎实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积极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基本措施,是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对加强城市文明建设,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提高市民素质和扩大开放、加快城市信息化进程等都具有实际意义。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二类城市要在2015年底前、三类城市要在2017年底前全部通过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依法推进我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抓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关系到全社会汉字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的大局。进一步抓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要优化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内涵;要适应社会发展,创新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及《河南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意见》,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必要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要把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训目标、课程标准、技能训练之中,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渗透到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要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四是继续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17年来,我省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4年全省将全面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以提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水平。加强对测试管理人员和测试员队伍的管理,适时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测试质量,促进测试工作健康发展。
  
  五是继续推进群众性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去年7月由省教育厅主办、教育报刊社承办的“经典照亮人生”诵读大赛非常成功,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大中小学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人文素养,引导他们热爱中华语言文字,熟悉、亲近经典,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要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进校园活动,将“中华诵·经典诵写讲”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专业教师和文化社团开展面向校内外的经典诵读指导、骨干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
  
  六是推普工作向农村拓展。今后,除了继续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以外,要加大农村地区的推普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在政策、人才和资金方面适当向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倾斜,使推普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使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要把推普工作与当地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和各种惠民工程相结合,形成城市农村并进的良好局面。
  
  进一步营造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关系到国家、民族、地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认真践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抓住机遇,奋发进取,不断谱写河南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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